【大紀元2025年12月24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Kimberly Hayek報導/陳霆編譯)週二(12月23日),一名聯邦法官駁回了川普政府對紐約州《綠燈法》(Green Light Law)的法律挑戰,維持該州現行政策,即個人申請駕照時無需提供美國合法居住證明。
紐約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納達奇(Anne M. Nardacci)在判決中指出,川普政府雖主張該法干擾了聯邦移民執法,但未能提出充分理據,證明州法侵奪了聯邦權限,或對聯邦政府構成非法規管與歧視。
今年2月,美國司法部就該法對紐約州提起訴訟,將州長霍楚(Kathy Hochul)及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列為被告。
詹樂霞在12月19日發表聲明表示:「正如我最初所言,我們的法律保障所有紐約市民的權利,並維護社區安全。我始終會堅定守護紐約市民與法治精神。」
納達奇法官表示,她的職責並非評估《綠燈法》作為一項政策是否合宜。她在長達23頁的判決書中指出,其任務是評估川普政府的論據是否能證明該法違反了《美國憲法》的「至高條款」(Supremacy Clause)——即確保聯邦法律效力優於州法的條款。對此,納達奇認定川普政府方面「未能提出有效主張」。
《綠燈法》的立法初衷是為了提升道路公共安全。州政府認為,若不允許無證移民領照,他們往往會在未經路考、不熟悉交通規則或無保險的情況下開車。此外,該法也讓這類駕照持有人更容易獲得汽車保險,旨在將未投保駕駛引發的事故降至最低。
根據該法,未持有有效社會安全碼(SSN)者,可提交替代性身分證明文件,例如其它國家簽發的有效護照和駕照。申請人仍須取得學習駕照並通過路考,方能取得「標準駕駛執照」。此計劃不適用於商業駕照(CDL)。
司法部在訴訟中指控該法「公然挑戰聯邦移民法規及執行該法規的聯邦機構權威」,要求廢除此法。
訴狀特別提到,該法有一項條款要求紐約州車輛管理局(DMV)局長在聯邦移民機構索取個人信息時,需通知該名非法居留者。
這並非雙方首次交鋒。2020年川普第一任期內,聯邦政府曾禁止紐約州居民加入「受信任旅客項目」(Trusted Traveler Programs),試圖迫使紐約州修法。
時任州長的古莫(Andrew Cuomo)當時提議恢復聯邦對部分駕駛記錄的有限查閱權,但堅持不允許移民執法人員查看申請特殊駕照的移民名單。經過一場短暫的法律攻防後,聯邦政府最終恢復了紐約人的申請權限。
在本次被駁回的訴訟中,川普政府辯稱,若能無阻礙地獲取紐約州的駕駛數據,將更有利於執行聯邦移民政策。然而,納達奇法官引用先前上訴法院的裁決指出,聯邦移民當局仍可透過「法庭命令」或「司法搜索令」等合法手段獲取所需信息。
現任川普政府「邊境事務總管」(Border Czar)、前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代理局長霍曼(Tom Homan)曾在2019年批評該法是種「誘因」,透過提供福利來淡化非法移民的違法性。
霍曼說:「絕對沒有理由將駕照這項特權授予那些違法居留的人士。」
2020年,紐約州一名警長也曾警告,該法限制DMV與聯邦探員共享數據,阻礙了人口販運調查。
韋恩縣(Wayne County)警長維爾茨(Barry Virts)當時直言:「如果邊境巡邏隊因為調查需要來查閱紀錄,只要涉及DMV數據,我就無法與他們分享。」
同年,時任國土安全部代理部長的沃爾夫(Chad Wolf)也曾以此為由,暫停紐約人加入「受信任旅客項目」,引發紐約州反控該禁令具懲罰性且損害居民利益。
原文: Federal Judge Upholds New York’s Driver’s Licenses for Illegal Immigrants 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責任編輯:李沐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