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趙芬妮紐約報導)根據紐約地檢發文,自從2020年以來,紐約市輕罪案件撤銷率增加51%,重罪案件撤銷率則增加57%,為此紐約州長霍楚(Kathy Hochul)今年在預算案中提出修訂「證據開示法」,來堵住縱容慣犯的法律漏洞。紐約市五大區的地方檢察官2月10日在《時代聯盟報》(Times Union)發表聯名文章,支持州長提出的有關修正案。
「證據開示法」指的是所有檢察官都必須在審判前,將相關資料交給辯護律師,這整個過程叫做「證據開示」(discovery)。攤開證據是公平審判的基礎,如果被告不清楚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強度,就不可能做出認罪協商(plea bargain)的決定。自2020年實施的「證據開示法」以來,慣犯犯下的多起案件,最終因為地檢辦公室難以在有限時間內理出證據,而被慣犯的辯護律師鑽空子駁回。
發表聯名文章的紐約市五位檢察官分別是曼哈頓區的白艾榮(Alvin Bragg)、布朗士的克拉克(Darcel D. Clark)、布碌崙的蔣沙樂(Eric Gonzalez)、王后區的凱茲(Melinda Katz)以及史坦頓島的麥文瀚(Michael E. McMahon)。
他們在文章中指出,自2020年以來,紐約市刑事案件的撤銷率大幅上升,其中輕罪案件撤銷率增加51%,重罪案件撤銷率則增加57%,「數以萬計的案件因微小的技術性理由被撤銷,結案延遲也急劇增加,不僅損害了公眾對司法系統的信任,也危及公共安全。」
現行「證據開示法」導致的「意外後果」包括延遲審判、傷害受害者,並大幅增加案件撤銷率。出現這些後果的案件有:家庭暴力倖存者可能失去保護令,面臨進一步的虐待風險;人口販運的移民受害者可能被拒絕申請U簽證,無法安全留在國內;性侵害倖存者可能因技術性問題發現案件被撤銷,無法伸張正義。
同時,檢察官們強調這些修改並非要回到舊法那種允許在審判前夕才披露證據的做法,而是通過修正完善法律,為所有相關方帶來更好的結果,確保被告獲得準備辯護所需的材料,同時保護受害者權利並減少案件延誤。
根據紐約州長辦公室,州長霍楚於2025年1月31日宣布了一系列旨在簡化紐約州「證據開示法」的改進措施和重要變更,這些常識性改革由州長在2025年州情咨文中提出。
在修正案中,霍楚還提議對紐約州的取證程序進行一系列改進,以簡化流程。其中一個規定是,需透過傳票取得的資訊不應作為取證合規認證的必要條件,檢察官可在揭露其實際持有的所有相關資料後,即可進行合規認證;將被告供詞提交大陪審團前的通知時間要求,從現行的48小時縮短至24小時。預計這些變化將有助於提升案件處理效率,並更好保護敏感資訊。◇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