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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議價法恐釀美國關稅報復? 黃彥男:法案有待評估

數發部長黃彥男(前)1日赴立法院備詢,他表示,加拿大的媒體議價立法,遭美國指出造成美國經濟損失,因此台灣的法案仍有待評估。(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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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5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丞奕台灣台北報導)Google、Mata等大型平台與新聞媒體不公平問題,各界認為應設立媒體議價法。對此,數發部長黃彥男1日表示,加拿大的媒體議價法,遭美國指出,認為該法已損害美國經濟損失,因此台灣的法案仍有待評估。立委王鴻薇則認為,不能因美國施壓,削弱媒體監督政府的力量。

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日審查「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邀請數發部、NCC代理主委陳崇樹等人及跨部會備詢。不過,媒體議價法有不同黨派所提的6個版本法案,而數發部卻仍未提出行政院機關版本。

黃彥男報告時表示,數發部支持新聞有價,積極蒐研各國發展趨勢,包含由澳洲、加拿大率先採用的強制議價權,與歐洲各國執行的著作鄰接權,同時也關注國際政治情勢發展,他認為媒體議價立法仍有待審慎評估。

黃彥男指出,美國總統川普上台後,強調建立公平且互惠的貿易關係,然而美國貿易代表署及副國家安全顧問,近期針對「10項不公平數位貿易慣例」發表聲明,稱澳洲及加拿大在內的媒體議價立法,已損害美國經濟利益。

「美國政府認為,澳洲和加拿大皆針對大型美國數位平台設限,以資助其當地新聞出版商,推估對美國企業造成潛在成本達3.1億美元,使美國企業處於不利地位。在這樣的國際氛圍之下,若台灣未來實施類似媒體議價立法,並不排除引發美國採關稅報復的風險」,黃彥男說。

陳崇樹也說,歐洲以著作鄰接權要求谷歌(Google)及Meta等平台使用新聞內容,應取得新聞媒體的授權,為此保障出版社的著作權利,然而著作鄰接權因涉及著作權體系,台灣目前討論的範圍比較少。

陳崇樹認為,根據近期發展,包括Google及Meta在內的美國電腦與通訊協會,已於2025年3月正式向美國貿易代表署提交申訴書,指控各國新聞媒體議價法涉及歧視美國企業,對此,各國的相關政策影響尚待觀察。

王鴻薇提醒,媒體身為第四權,有監督公權力的義務,但媒體市場非常飽和,也出現特定媒體長期依賴政府標案生存,這並非健康的趨勢,再加上立法目的,是讓媒體產業得到應有的報酬,避免監督公共政府的第四權式微。

至於媒體議價法是否遭美國關稅報復?王鴻薇認為,數發部只是拿美國與川普來做擋箭牌,實際上,台美關稅談判並未提及相關議程,不能因為美國施壓,犧牲媒體市場的權益,並削弱媒體監督公共政策、政府的力量,絕對是得不償失的。

立委葛如鈞表示,川普拿出台灣對美課徵關稅高達64%,表格也說明包含非關稅壁壘,而媒體議價法顯然會被算進去,因此,政府若未與關稅談判團隊提前協調,將對外貿易談判造成重大風險,建議各部會務必保持資訊同步、即時整合訊息。

立委張啓楷指出,此項法案很重要,對於媒體產業有很大的幫助。今天比較大的爭議點是,是否會碰到關稅問題?「具體跟大家說,不會有這個問題」,因為民進黨提案主張成立基金會碰到,但民眾黨跟國民黨直接採議價,不會有美方報復問題,若數發部擔心,他建議,先將法制面做好,立法後,才可以跟Google等大型平台議價,這才是當務之急。

立委伍麗華質詢時指出,有關媒體與數位平台有著作鄰接權、媒體議價、平台課稅3種模式,數位部傾向哪一種模式?

對此,黃彥男回應,數發部沒有特定立場,但這兩年以來,技術的演變與國際情勢的轉變,每一個模式都有產生問題,至於澳洲、加拿大的方案,目前看起來並不是很成功,再加上歐洲的著作鄰接權,也是有一些問題存在。

黃彥男認為,媒體議價法在立法上,需再多加觀察,若這時間點太草率,可能無法帶來任何幫助,也可能帶來傷害,因此,可以再觀察其他國家的後續發展。不過,希望未來問題可以解決,透過立法的方式,讓新聞有價能夠落實。

伍麗華又問,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提出「10項不公平數位貿易」,數發部是否有評估立法後,將引來關稅報復風險?

黃彥男指出,以個人判斷,是有可能的,因為美國已經對澳洲及加拿大提出要求,若未來有新的立法出現,將會採取相同態度。◇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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