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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深夜發長文列5點聲明 反駁背信指控

詹姆士深夜發長文列5點聲明 反駁背信指控
詹姆士(本名鄭堅克)出版第15本食譜書出席活動資料照。(鍾元/大紀元)
2025-05-02 17:40 中港台時間|05-03 11: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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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維芬報導)知名主廚「詹姆士」今年3月退出自有品牌經營,昨(1)日遭協助他經營品牌的前經紀人丘秀珠指控借錢未還、私接工作等,涉及背信罪責,提告遭求償逾2,584萬台幣。對此,詹姆士昨晚發文列五點聲明作出澄清。

據「鏡報新聞網」報導,丘秀珠與其丈夫、資深製作人王鈞指控遭詹姆士背信忘義,表示當初丘秀珠好心資助500萬台幣(200萬元入股,300萬元借款)協助經營品牌,如今卻遭詹姆士切割、收回肖像與名稱授權,不僅未償還借款,且在公司尚未回本時,就違約脫身。

對於丘秀珠夫婦的指控,昨天(1日)深夜詹姆士在臉書貼出委託法律事務所代發的聲明書外,本人發出長文(點這裡)表示:「基於對前輩的禮貌,我前封委託律師所發出的聲明書,只有針對自身權利加以說明,所以當聲明書發出後,我的想法只是想讓大家了解現況,當記者朋友們想要挖更多的內幕時,我選擇不再多加闡述,除了不想浪費社會資源外,最重要的,就是出於『尊敬』和『尊重』」。」

然而,王鈞先生與丘秀珠女士的行為,已嚴重影響到他個人名聲與事業,身為公眾人物,有一群喜歡他的粉絲,有社會責任要交代,針對以下幾點提出說明:

關於第一點,合資成立公司資金。

詹姆士說:「當時我正處於研發產品的階段,與前東家的經紀合約也剛結束,正在找尋接下來可以合作品牌商品和演藝經紀的夥伴,當時是丘女士主動找我簽下經紀合約,並第一時間表達她很有意願參與品牌產品事業。由於當時的我手頭上並沒有太多流動資金,我也如實告知,丘女士便詢問『你研發花了多少錢?』我說『大概200萬(台幣,下同)』,丘女士表示那把已投入的200萬列入成本,她再補入300萬資金,其中100萬為她先代墊我增資的股款,股份比例由我佔60%(300萬);丘女士佔40%(200萬),於是雙方同時簽下經紀約及詹醬公司的合資合約。」

所以實情並非媒體報導的「借300萬」給他,而且丘女士所代墊100萬元,這部分詹姆士也已匯入品牌公司,絕非全無出資,更沒有所謂「空手套白狼」的事情。(匯款紀錄可證明)

第二點,針對在公司領近400萬薪資及蘇丹紅廠商之指控。

詹姆士說:「首先要說明是,公司負責人是丘女士,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廠商挑選皆由丘女士及其團隊處理,我主要權責為產品口味設計及開發,廠商的挑選我並沒有決定權,然而,因此選用到爭議的蘇丹紅廠商,雖非我的過錯,但我也是一併承擔。重點是,我必須很清楚的告知大家,在詹醬公司的薪資安排,是出於丘女士在2020年9月23日時的要求,於薪資匯款至我女兒帳戶的同時,公司亦同步匯款給王先生和丘女士的兒子(此有對話紀錄為證)。除此之外,詹醬公司在使用我的肖像和姓名時,我從來沒有收到任何授權金。」

第三點,YT頻道事宜。

詹姆士表示:「我的YT頻道在簽進丘女士的傑星公司前就已經成立了,也很穩健地成長,我幾乎是投入我絕大部分的精力在經營。而簽定經紀約後雖由傑星公司接手,但因為經營成果不佳,甚至連傑星公司的員工都多次抱怨頻道都虧錢。於是我2022年才額外成立了醬子拍公司協助頻道經營,業務我來洽談,成本我來負擔。但是在頻道成長後,頻道業配合作的分潤還是分給我當時的經紀公司傑星公司,並由對方代表簽三方約,所有的合作及分潤傑星都有合約為憑,傑星公司也有領到該有的酬勞,究竟何來我自己一個人拿走的說法?(所有合約我方、傑星、廠商都有)」

第四點,利用公司員工拍攝影片,宣稱開除不適任員工。

詹姆士提到:「委由詹醬員工拍攝影片的部分,一開始便是由丘女士她本人授意,而且公司也是知情的。」所以,公司的員工當時須同時負責影片拍攝工作與處理產品事宜,這是丘女士的經營決策,並非他利用員工,而且我也為此自掏腰包額外提撥獎金給這些員工(員工本人都可證明)。

至於開除不適任員工的部分,也是由丘女士於2024年11月9日單方面發簡訊告知他(有對話紀錄可以證明),說公司無法負擔這幾個員工,但當時他為保住員工的工作,積極想與丘女士討論如何把員工們留下來,但丘女士很堅持負擔太大,最後仍決定於結束公司後資遣大家(對話紀錄證明)」。

第五點,指控無預警解除雙方合作。

詹姆士繼續表示,自己把時程明確羅列出來,大家自有公評。2016年他成立公司;2018年丘女士入股公司;2024年1月丘女士告知公司虧損150萬左右;2024年3月他委請會計師查帳;2024年4月查帳無果,很多庫存進出貨無清楚記錄且只能有大方向。2024年10月丘女士再次通知公司無現金要求股東補上,因他手邊沒現金故由丘女士自行處裡。

詹姆士也指出,2024年11月,改款版的香辣粉我覺得味道跟之前的不一樣不願意進市面銷售,但丘女士堅持要出,她與她的朋友們覺得味道很可以,想再衝一把(對話紀錄證明),然後希望把部分員工資遣,對方再次以手寫記帳的方式告知我,目前虧損金額已高達1,200萬,希望徵求我的妥協及同意,但我拒絕了。」

為此,他與丘女士談了多次結束公司的方案,「既然虧錢就認賠結束吧,不用為了面子硬撐,但對方不肯,王先生還因此打電話大罵要求我給丘女士再『用』兩年」。

但他認為,「一個賠錢的公司我實在不理解為何不認賠結束,故而我也對丘女士提出了三個方案:一為大家都認賠收場 ;二為我拿回經營,她一樣保有她的股份 ;三為她繼續經營保留兩個品項,可以使用我的肖像與姓名(這個使用還是無償)。丘女士選擇了第三個方案,大部分的員工以資遣處理,留兩項商品(香辣粉及茄燒湯麵)繼續賣,其他就結束吧。這兩款商品可無償授權肖像,但既然用我的名字與肖像,口味及工廠應該先經我確認過吧!」

最後公司開大會公布11月與丘女士達成之協議,產品留兩項,員工資遣三名。結果在會議結束後,丘女士竟致電給他說「她反悔了」,決定全部都要繼續做,也要求他的照片全部給她繼續使用。詹姆士則表示,「這樣的方式我是不可能接受的,如果大家沒共識就不要勉強了,於是後續就委由律師處理」。

詹姆士也說明,以上都是清清楚楚的雙方往來紀錄,何來指控「突然」切割,對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形。

他也表示很感謝當初丘秀珠夫婦的幫忙,而自己也很努力在工作上,沒忘記這麼多年的友情,但也強調自己沒有佔誰任何便宜。

他不明白,「現在新聞出來的目的是什麼?我希望可以到此為止,讓社會去關注更值得關注的事。請相關人士若有異議,拿出書面證據或透過司法程序解決,勿再藉媒體混淆視聽,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文末,詹姆士表示,「本事件純屬私人合夥糾紛,佔用社會資源,深感抱歉,懇請各界明鑑。清者自清,是非對錯,終將由法庭公正認定」。

責任編輯:劉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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