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5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台南玉井20日發生一起疑似駕駛因癲癇發作衝撞路人釀1死1傷意外,再次引發外界關注癲癇患者駕照管理問題。交通部21日證實,已研擬修法介接就醫、保險資料,主動針對有潛在風險的駕駛進行複檢,若未通過須繳回駕照,行政院目前已審查通過,後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新北三峽衝撞路人的重大車禍才剛發生,台南市玉井區20日也發生箱型車疑似暴衝失控撞上一對夫妻,造成1死1傷事件,警方表示,駕駛人自稱癲癇發作,警方偵訊後21日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針對外傳肇事者疑似癲癇累犯,警方則說,詳情將由檢方進一步釐清。
交通部原規定癲癇患者不得考領駕照,2006年因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認定該規定為歧視身心障礙者,交通部經多年評估於2020年9月7日針對癲癇患者有條件放寬考領駕照規定。
根據現行規定,癲癇患者達2年以上無任何類型癲癇發作,並檢具3個月內的合格醫療院所醫師出具證明,就可考領機車及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此後每2年須定期提供最新3個月內醫師證明,申請換發新駕照。
去年也曾發生台南成功大學圖書館女職員,開車離校時,因癲癇症發作導致車輛高速衝出釀1死4傷意外,當時就引發外界質疑癲癇患者駕照管理問題。對此,交通部表示,為找出潛在不適合開車或騎車的高風險駕駛人,目前已研擬修法,將與衛福部、勞動部等單位介接就醫、保險等資料,只要出現失智、癲癇、青光眼等症狀,相關單位將通知監理單位,主動鎖定潛在風險駕駛要求複檢。
根據草案規劃,監理單位可要求疑似發病的癲癇患者,限期1到2個月內複檢,若醫生判定身體狀況不適合開車,須強制繳回駕照,未繳回可註銷駕照。若持已註銷駕照上路,則等同無照駕駛,最高可罰2.4萬元罰鍰,後續經醫生診斷超過2年未發病,將可再重新考領駕照。
交通部表示,目前行政院已審查通過該草案,後續將依程序函送立法院審議。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