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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推網約車司機等最低工資新法 遭批評未解決問題

安省推出新法,保障優步等數字平台從業者的最低時薪。(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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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7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楚方明多倫多報導)從週二(7月1日)起,安省《數字平台工人權利法》(Digital Platform Workers‘Rights Act)生效,為優步(Uber)、來福(Lyft)及DoorDash等數字平台的共享出行與外賣人員提供最低工資保障。然而,勞工倡議者批評該法未能解決工人收入低於最低工資的根本問題。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63歲的Uber司機厄拉·菲利普斯(Earla Phillips)有十年工齡,她表示,近年來共享出行與外送應用激增,司機數量暴漲導致收入銳減。她常需等待數小時才能接到訂單,需同時使用多個應用程序謀生。

她說,酷熱天氣,一天工作8小時,她僅賺49元,扣除30元油費後幾乎「一無所獲」。作為安省網約車司機協會副主席,她質疑:「為何我們的服務要以貧困為代價?」

新法規定,從業者「工作時間」(即完成行程或外送的時間)的最低工資為每小時17.20元,但不包括等待訂單的時間。勞工律師瑞安·懷特(Ryan White)批評,這如同「消防員僅在滅火時獲薪」,將等待成本轉嫁給網約司機或外賣員。

安省勞工廳聲稱新法為全國首創,但未回應等待時間無薪的爭議。勞工團體呼籲更全面的權利保障,確保工人全時段獲得公平報酬。

多倫多市政府報告顯示,扣除油費、保險等開支後,應用程序司機平均時薪僅5.97元。Uber反駁稱,其司機「工作時間」平均時薪超30元(不含小費)。

加拿大統計局數據顯示,2024年近70萬加拿大人從事數字平台工作,多於2023年的46.8萬人,占15至69歲人口的2.3%。新移民從事此工作的人數比例是本地出生者的3倍多。

勞工倡議者認為,企業長期錯誤地將員工劃分為獨立承包人,以規避最低工資及員工福利。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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