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7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多家媒體披露,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近日發布內部備忘錄,宣布將對非法入境者採取全面拘留政策,取消他們在遣返程序期間申請保釋聽證的權利。移民律師對本報表示,這一政策將影響「所有偷渡客」,無論是近期「走線」來的,還是已經在美國長期生活的,律師表示,這個政策的最關鍵影響是偷渡客一旦被抓(現在大環境下很容易發生)就幾乎再也無法離開移民拘留中心。
這一消息由《華盛頓郵報》率先披露, 根據該報取得的文件,7月8日,ICE代理局長陶德‧萊昂斯(Todd M. Lyons)在一份備忘錄中指示各地執法人員,針對非法入境者,應在遣返程序期間全程被拘留,不得釋放。
7月15日ICE備忘錄消息一出,華人移民社區立刻產生了反響,因為最近幾年的走線客都屬於ICE備忘錄中要被執法的人群。移民法從業專家們指出,這個規定不是個別幾個州的問題,而且在全美實行的狀態,「所有偷渡客都會受到影響」;律師們表示,因為新的「大而美法案」已經給ICE大量撥款,所以這項政策雖然會遇到法律訴訟,但也將是持久性的。
「所有偷渡者都受影響。」移民律師陳闖創對本報表示,「一旦被移民局關押,就不能再向移民法庭申請保釋,只能向ICE移民局申請假釋。」
陳律師說,在關押期間的移民法庭開庭程序和在外邊一樣,交證據、傳證人、進行質詢⋯⋯,「難點在於羈押狀態下,律所與客戶溝通總歸是不方便,證據蒐集也更難,開庭更快。尤其是移民監很偏遠的情況下,很少能見面溝通。」
「只要你是非法入境的,比如你在遞解過程中,或者在上庭的過程中,如果你因為違反了什麼規定被ICE抓到移民監獄去了,那麼根據這個備忘錄,你就沒有保釋資格了。」秦蘇珊律師所的王經理也對本報說,這對華人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所有走線進來的,包括來美10年、8年的這些人,都要注意了,你一旦犯了事,ICE就有權抓你了。」
那麼什麼叫「犯規」呢?只是「刑事犯罪」嗎?王經理表示,沒有這麼簡單,「犯刑事罪被抓那叫應該,對吧?但人們不明白:我去法庭報到去了,怎麼被抓了呢?」
王經理說,這種情況被抓最常見的原因是「地址不實」。即移民搬家了,或者原來只是掛了一個家庭旅館的地址,甚至只報了一個信箱,但你的地址變更了;或者你去外州打工了,你坐飛機或者灰狗長途汽車,當局都會知道你的行蹤,那麼這樣的人上庭就面臨被抓的風險,至少被安裝電子腳環,需要在家打卡。
「走線進來的移民在被釋放的時候,都給你一個文件,明確告訴你:60天內去報到;或者你搬家,需要在10天更改地址,不僅向移民局匯報新地址,還需要向國土安全局、法庭、管理駕照的機動車管理局(DMV)、健康保險、水電煤氣、銀行⋯⋯等等都需要更新你的地址的。」
在法庭被抓的還有其它原因,比如沒有及時向法庭提交庇護申請;或者是「草率申請」,即只是在表格上填寫「受到迫害」了,但是卻沒有具體在表格上填寫「何時何地受到過什麼迫害」,而只是說「請看自訴書」這麼幾句話,法官會判你「草率申請」,可以直接下達遞解令,或者把你的案子「關掉」;再有的原因就是沒有律師,自己上庭⋯⋯凡此種種都屬於「犯規」,ICE都有權逮捕。
王經理說,他們事務所的幾位移民律師都認為:這個備忘錄不是一個段時間的事情,是持久性的,「因為預算已經有了,這個錢需要花出去,不只要蓋牆、建移民監,它還要去執法,因為這個錢不能用在別處。」
此外,這個新規定只涉及非法入境的移民,不包括合法持簽證進來的移民。
那麼大批的華人走線客應該如何避免被ICE抓走呢?
「還是遵守中國人的優良傳統吧——謹小慎微,不要犯法。」王經理忠告道,「另外你最起碼先要找個律師,簽一張空白的『律師代理表』,一旦被抓,律師可以第一時間為你爭取到最大的保護——看你從人道上是否具有保釋的條件,其它事可以再找機會說。」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