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地下室合法化 華人小房東關注成本與風險

三重障礙鬆動 地下室合法化擬在灣脊、戴克高地、班森賀、長島市等15社區試點
Ryan Chavez與王鏑16日為華社舉辦地下室合法化說明會。背景地圖上綠色區域為市府選定的15個試點社區,其中南布碌崙有兩個社區委員會入列。(蔡溶/大紀元)

【大紀元2025年08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紐約市正推動地下室合法化政策,讓小房東有機會將閒置空間轉化為合法出租單位,不僅能增加收入,也能改善住房供應。但你知道合法化的條件、成本與潛在風險嗎?

四十多名華人小房東參加說明會,對地下室合法化計畫興趣濃厚。(蔡溶/大紀元)

8月16日,柏山地區發展公司(Cypress Hills Local Development Cooperation)小房屋計畫總監查維茲(Ryan Chavez),在布碌崙八大道舉辦說明會,向四十多位華人小房東介紹這項政策鬆綁背後的故事、阻礙進展的「三座大山」,以及最新的政策法規更新。

查維茲指出,紐約市目前估計有5萬個非法地下室公寓,主要分布於布碌崙東部(如Flatbush、東紐約)及王后區(如傑克遜高地、牙買加)等地。這些單位雖然違法,卻長期扮演「緩衝角色」:為低收入租戶提供住所,避免淪為遊民,同時也幫助小房東支付沉重的房貸。

紐約市目前估計有5萬個非法地下室公寓,主要分布於圖中的紅色區域。(蔡溶/大紀元)

幾十年來,這種「公開的祕密」一直被市府睜一眼閉一眼。畢竟,若將所有居住在非法地下室的居民一律趕走,意味著數十萬人可能立即流落街頭,根本不可能。但直到2019年,市府才在東紐約率先啟動地下室合法化的試點計畫。該計畫原訂將40戶地下室合法化。

然而,實際推行中困難重重,由於土地法規(Zoning):三分之一的案例因無法滿足新增停車位及密度要求而被淘汰;又由於紐約市的建築和消防各種法規(Codes):約九成地下室因樓層高度不足而不合格;再由於紐約州法律(State Law):兩家庭住宅若加一個單元就升格為「三家庭」,須全面符合多戶住宅規範,成本極高。

試點計畫最終只剩一戶成功,顯示若不在市、州兩級同步改革,地下室合法化基本無解。

紐約地下室合法化的「三座大山」

2021年颶風Ida帶來創紀錄暴雨,造成布碌崙和王后區11名地下室居民死亡,迫使政策討論提速。此後,紐約市提出「住房機會同意之城」(City of Yes for Housing Opportunity)改革方案,並於2024年生效,取消部分停車位與密度要求。

市議會隨後又通過附屬住宅單元法(ADU Law),首次為地下室(Basement)與土庫(Cellar)公寓制定了明確的合法化標準,包括天花板高度、窗戶面積、緊急出口與通風規定。

地下室:至少一半高度高於地面,這種可申請合法化。土庫:完全位於地面以下,或超過一半在地面以下,沒有窗戶或窗戶很小,歷史上一直完全違法。新法首次提供解套可能。

第三座大山則是州法《多戶住宅法》。過去,州法律規定「兩家庭住宅」新增地下室出租單位,將自動升級為「三家庭」,必須全面遵守嚴苛的多戶住宅規範,幾乎不可能達標。

目前州議會已部分鬆綁,允許紐約市15個社區委員會(Community Board)所屬地區進行試點,包括布碌崙(CB4、CB10、CB11、CB17)、曼哈頓(CB2、CB3、CB9、CB10、CB11、CB12)、布朗士(CB9、CB10、CB11、CB12)與王后區的CB2(長島市、陽邊、木邊)。

也就是說,布碌崙的CB10和CB11,包括華人眾多的灣脊、戴克高地和班森賀,是全市2家庭再加一附屬單元的15個試點社區之二。但日落公園和羊頭灣不包括在內。法拉盛、東艾姆赫斯特與可樂娜等洪水高風險區也未被納入。

綠色區域為市府選定的15個試點社區,其中南布碌崙有兩個社區委員會CB10(灣脊區)和CB11(戴克高地)入列。(蔡溶/大紀元)

如欲查看各社區委員會的邊界地圖,可登錄:https://boundaries.beta.nyc/?map=cd

洪水區與安全法規限制

在試點區之外,一戶家庭仍可嘗試改建為雙戶,因為沒有觸碰到紐約州多戶住宅法「三戶以上」的限制。但雙戶改三戶則違反州法。同時,這些「試點區外嘗試」無市府財務支援,房東需自行承擔風險與費用。

若房屋位於洪水風險區,基本上很難合法化地下室,市府正制定新洪水地圖與安全規範。

「紐約市地下室合法化試點」法案已於6月16日生效,但市府尚未公布完整細則與申請平台。已知要求包括:雙出口、天花板淨高至少七呎、無障礙規範(ADA)等。一戶改兩戶通常不涉及ADA,若改建為三戶,將觸發ADA要求。

成本與資源:房東需自行評估

在成本與投資回報方面,現場討論估算合法化花費從2萬到20萬美元不等,視建築條件而定,未來可能伴隨地稅與保險費增加。即使市府提供貸款,也可能附帶租金管制條件,對多數小房東缺乏吸引力。部分人認為,與其依賴政府貸款,不如透過銀行,例如使用房屋淨值貸款(Home Equity Loan),但銀行對地下室用途審查嚴格。

現場的華人小房東普遍認為,若成本合理,會考慮改建。主辦單位華埠土地信託會協調員王鏑提醒,雖然細則尚未完全出臺,但房東可提前評估自家是否具備條件,並將改建納入裝修計畫。記住「安全第一」是合法化的底線。

市議員莊文怡也表示,合法化不僅能改善住房供應,更重要的是提高房東與房客的安全與保障。地下室租客若未合法化,驅逐困難;合法化則可提供房東法律保障。

市議會負責推動法規變更,樓宇局負責執行。房主需主動追蹤政策更新,並與市議員聯繫以獲取資源。另外,市樓宇局將於今天(18日)上午11時舉行線上公聽會,討論一戶與二戶住宅的附屬住宅單元(ADU)相關規則。居民可上網登記並發表意見,鏈接https://tinyurl.com/y8zeen7u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