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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定 國務院不得據川普旅行禁令拒發簽證

法官裁定 國務院不得據川普旅行禁令拒發簽證
美國一名聯邦法官裁定,國務院不得以川普簽署的旅行禁令為由,拒絕向申請簽證的外國人發放簽證。圖為美國國務院的標誌。(Paul J. Richards/AFP/Getty Images)
2025-08-22 06:36 中港台時間|08-22 06: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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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8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馨綜合報導)美國一名聯邦法官週四(8月21日)裁定,國務院不得以川普(特朗普)總統最新頒布的旅行禁令為由,拒絕向申請簽證的外國人發放簽證。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斯帕克爾‧蘇克納南(Sparkle Sooknanan)週四作出了這一裁決,但僅適用於82名試圖成為美國移民的人,且附帶一項重要限制:移民當局仍可在入境口岸拒絕這些外國公民入境,或指示航空公司拒絕讓他們登機,從而阻止這些人進入美國。

這名由前民主黨總統拜登任命的美國地區法官裁定,川普今年6月援引一項聯邦法律簽署的旅行禁令,以限制19個國家的公民入境美國,但該法律並未賦予美國國務院拒發簽證的權力。

川普政府的律師請求蘇克納南認可國務院的「一貫做法」,即拒絕向那些因總統令而被禁止入境的外國人發放簽證。川普政府認為,簽證限制和旅行禁令對國家安全至關重要,且總統有權做出此類決定。

但該法官援引了美國最高法院去年作出的一項裁決,即限制行政機構依靠其自身對法律的解釋來行使權力。蘇克納南認為,國務院的歷史傳統不能作為執行法律的依據。

蘇克納南並未裁定川普簽署的旅行禁令整體上違法,這意味著關於簽證發放的限制依然有效,除非日後會有其它訴訟推翻這項禁令。

本案原告表示,如果未能獲發簽證,他們將遭受損害,因為他們已於2024年初被納入了簽證計劃,並完成了各項申請程序。

這項訴訟是7月份提起的,原告包括阿富汗、緬甸、多哥、索馬里和伊朗等國的簽證申請人,這些人通過所謂的「多元化移民簽證計劃」獲得了申請簽證的資格。

代表這些原告提起訴訟的移民律師柯蒂斯‧莫里森(Curtis Morrison)表示,他認為週四的裁決讓人「喜憂參半」,因為該裁決並沒有為他的客戶提供可以立即入境美國的途徑。原告現在可能獲得簽證,但這並不能阻止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在邊境口岸拒絕他們入境。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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