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9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北院審理京華城案,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日前裁定交保,但北檢抗告成功,北院15日開羈押庭,最後裁定,兩人不得與同案被告及後續尚待傳喚到庭的證人有接觸等行為,並接受電子腳鐶、個案手機之科技設備監控。
北院日前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分別提出七千萬、三千萬保證金後,均准予停止羈押,並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且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不過北檢提出抗告,理由包含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之必要;高院認爲,本案事證繁雜,被告與證人均眾多,原裁定僅籠統禁止與「同案被告」、「證人」接觸,範圍未明,恐使被告無所適從。
北院今日開庭,柯文哲表示,希望法院明確指示,他一定會遵守,因本案證人太多,民眾黨有一半都是證人,希望法院明確告訴;應曉薇說,她一定會做到不跟證人見面,希望法官、檢察官放心。
北院約於晚間6時30分裁定,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七千萬元保證金後,應曉薇以自己名義提出三千萬元保證金後,均准予停止羈押,並均限制住居於居所地,並均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及均應遵守幾點事項。
事項包含,一、除在法庭內開庭期間,因訴訟行為所必要外,不得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另就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人,被告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二、接受電子腳鐶、個案手機之科技設備監控。
裁定後,應曉薇、柯文哲兩人先後離開北院,其支持者也在外面聲援柯文哲。
責任編輯:鄭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