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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S:ICE拘留中心條件高於關押公民的監獄

DHS:ICE拘留中心條件高於關押公民的監獄
圖為2026年1月9日,包括ICE特工在內的聯邦執法人員在明州聯邦大樓前與抗議者對峙。(John Fredricks/英文大紀元)
秋生
2026-03-10 23:07 中港台時間|03-10 23:0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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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3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秋生綜合報導)週一(3月9日),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發言人駁斥了地區聯邦法官的一項禁令,該禁令要求DHS立即改善位於巴爾的摩的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處理設施的條件,包括減少同時關押在那裡的被拘留者人數,並改善獲得食物、衛生和醫療保健的機會。

DHS發言人勞倫‧比斯(Lauren Bis)表示,ICE的拘留標準「高於大多數關押美國公民的美國監獄」,「被拘留的非法移民可獲得食物、水、毯子和衛生用品」,包括獲得「全面的」醫療保健。

發言人告訴福克斯新聞數位頻道,法院關於任何「次級」(subprime)條件或過度擁擠的認定都是「錯誤的」。

就在幾個小時前,馬里蘭州的地區法官朱莉‧魯賓(Julie Rubin)發布了一項初步禁令,命令ICE要麼大幅改善其巴爾的摩處理中心的條件,要麼找到新的設施,在將移民轉移到長期拘留中心之前,以「人道」、合法的方式關押他們。

魯賓法官發出的禁令長達67頁,列舉了原告律師在過去10個月中提出的狀況,包括拘留場所骯髒、不衛生、過度擁擠,缺乏醫療篩檢、醫療保健和必要治療,「這些情況嚴重不符合『當代體面標準』」。

法官引用的政府記錄顯示,2025年2月至9月期間,巴爾的摩ICE拘留中心關押的3250名被拘留者中,只有8人因醫療需求被送往醫院。

禁令說,這可能導致責任問題,可能「在最壞的情況下,導致死亡」,被告應獲得「最基本的體面、人道的待遇……憲法權利」。

魯賓裁定,該設施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和正當程序保護,此類保護適用於美國境內的「所有人」,其中包括「非公民」,無論他們在這裡的存在是合法的、非法的、暫時的還是永久的。

DHS發言人駁斥了原告和法官的說法,告訴福克斯新聞數位頻道,被拘留在巴爾的摩ICE拘留中心的移民可以獲得「全面的」醫療保健,包括「醫療、牙科和心理健康服務(視情況而定),以及預約就醫和24小時緊急護理」。

發言人還說,被拘留是非法移民的一種選擇,「我們鼓勵所有非法移民使用CBP Home應用程式自行離境,向非法移民提供2600美元和免費機票,自行遣返,否則將被逮捕並驅逐出境,沒有機會返回。」

DHS尚未表明是否會對魯賓法官的裁決提出上訴。

(本文參考了FOX NEWS的報導)

責任編輯:任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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