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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投資者可購買價值500萬以上住宅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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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3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淨初新西蘭奧克蘭編譯報道)據NZ Herald 3月3日報道,聯合政府已修改《海外投資法》,從3月6日起,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可以購買價值500萬以上的住宅物業。

外國人仍需申請批准才能購房,並非自動獲得權利。

新規則只允許外國投資者購買住宅用地。住宅+敏感土地和敏感土地仍禁止購買。

「敏感土地」包括:超過5公頃的農村土地、超過0.2公頃且靠近海岸或海床的土地、包括海床或海岸的土地、部分島嶼上超過0.4公頃的土地、其他離岸島嶼上的所有土地。

地方政府的土地估值系統會判斷土地是住宅、生活方式用地,還是敏感土地。這通常取決於土地面積、土地類型以及是否靠近海、河或湖。

購買的土地必須申請時已經有房屋或未來建造房屋。Land Information New Zealand將監督沒有房屋的土地,確保未來確實建設住宅。

500萬紐幣必須是房產本身的價值,家具和動產不計入價格。

投資者允許以下幾種方式購買:購買已有住宅,價格超過500萬;購買不到500萬的土地,再建房,總投資超過500萬;買地並建房,總成本達到500萬。

新政策沒有規定房屋使用方式。

如果房產價值低於500萬,簽證類型不符合,土地屬於敏感土地或購買行為不符合國家利益時,政府會拒絕申請。

法律規定審批時間為15個工作日,政府希望80%的申請能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

責任編輯: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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