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3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淮亞特蘭大綜合報導)目前在喬州議會推進的兩項法案–眾議院第1063號法案(House Bill 1063)和參議院第410號法案(Senate Bill 410),旨在要求數據中心承擔其運營所需的大規模基礎設施成本,並取消一項去年給州政府帶來數億美元稅收損失的稅收優惠政策。
這兩個法案正面臨一個關鍵截止日期:3月13日是法案必須在其所屬議院通過的最後期限,否則將無法在4月2日立法會議結束前進入最終表決階段。獲得參眾兩院通過的法案,隨後將提交給州長布萊恩·坎普(Brian Kemp)簽署成為法律。
但公用事業律師和環保倡導者表示,這兩項法案仍存在重大漏洞,可能使電費用戶承擔風險。而對於喬州中部部分地區的居民來說,這些法案甚至可能完全無法提供保護。這些法案提出之際,喬治亞電力公司(Georgia Power)正處於公司歷史上最大規模的能源擴張期。這兩項法案的核心問題是:為這些電力基礎設施買單的到底是誰——是數據中心本身,還是喬治亞電力的居民和小企業用戶。
眾議院已經以壓倒性票數通過1063法案,目前提交參議院審議。該法案規定:如果數據中心用電量達到100兆瓦或以上,必須支付為其專門建設的電力基礎設施費用。如果喬治亞電力為某數據中心建設變電站或鋪設新的輸電線路,那麼這些費用必須通過與電力公司的合同由該數據中心承擔。
參議院法案 410包含三項主要內容:
第一,取消新的數據中心銷售稅豁免。已經獲得豁免證書的數據中心可以繼續享受優惠,但法案生效後將不再發放新的豁免證書。
喬州審計與會計部門數據顯示:2025財年該稅收優惠成本:4.74億美元,數據中心行業繳納稅收:4100萬美元。也就是說,州政府淨損失4.33億美元。
同一份審計報告還指出,州政府嚴重誇大了該政策的就業效益:最初聲稱創造了28,350個建築崗位,後來卻將數字下調為8,505個。而政府沒有解釋為何出現如此大的誤差。
第二,要求電力公司與大型數據中心簽訂的合同必須包含財務保護條款。大型數據中心定義為用電量100兆瓦或以上合同必須包括即使實際用電量低於預期,也必須支付最低月費。如果數據中心提前退出合同,需要承擔經濟罰款
第三,法案聲明數據中心應承擔自身成本,不應將成本轉嫁給居民用戶。但問題是這一條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它只是政策聲明,而不是強制要求。
法案主要發起人、共和黨參議員馬特·布拉斯(Matt Brass)在參議院財政委員會聽證會上表示:「我認為所有參與者的總體意圖都是一致的,那就是確保我們的居民和零售客戶不會承擔大型用電客戶——也就是數據中心——帶來的升級和成本。」
喬州中部許多縣的數據中心建設最為集中,但這些地區主要由以下機構供電:電力合作社(Electric Membership Cooperatives,EMCs)和Oglethorpe Power,而不是喬治亞電力公司。由於 EMC和市政電力公司不受州公共服務委員會(PSC)監管,因此H.B.1063和S.B.410中的保護措施對這些電力系統的用戶並不適用。
環保法律中心律師鮑勃·謝里爾(Bob Sherrier)表示:這兩項法案即使對喬治亞電力客戶來說仍存在漏洞。最大風險是:投機性過度建設(speculative overbuild)。喬治亞電力正在為尚未簽訂合同的數據中心建設發電廠。如果這些數據中心最終沒有落地,這些成本將被納入電力公司的費率基數(rate base)。結果就是電費上漲。謝里爾說:「這種情況在兩項法案中完全沒有受到保護。」
責任編輯:尚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