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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拘留中心槍擊案 8人被控涉恐怖主義罪

德州拘留中心槍擊案 8人被控涉恐怖主義罪
圖為2025年10月5日,俄勒岡州波特蘭,一名安提法(Antifa)成員將聯邦官員部署在ICE設施外的煙霧彈踢向聯邦官員。與本文無關。(John Fredricks/大紀元)
秋生
2026-03-15 01:04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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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秋生綜合報導)週五(3月13日),一個聯邦陪審團裁定,德州普雷里蘭拘留中心(Prairieland Detention Center)槍擊案9名被告全部有罪,其中1人被判「謀殺未遂罪」,8人被判與恐怖主義相關的罪名。

美國地區法官馬克・皮特曼(Mark Pittman)主持了在沃斯堡(Fort Worth)舉行的這場為期近三週的審判。

槍擊案發生在2025年7月4日。

檢察官稱,當時本傑明・宋(Benjamin Song)向同夥大喊「拿起步槍」,然後開槍射擊,擊中了一名剛剛開車來到拘留中心的警察。

被槍擊的警官,阿爾瓦拉多市(Alvarado Police)警察局中尉托馬斯・格羅斯(Lt. Thomas Gross),作證說,當他趕到現場時,看到一名身穿黑衣、蒙面、手持步槍的人朝他開槍,他被一顆子彈擊中,子彈射入他的肩膀,從脖子穿出。

檢方認為,雖然是宋某一人開槍,但從該團體的計劃來看,其他8人是可以預見槍擊事件是可能發生的。

「向恐怖分子提供物質支持」

這8人被判犯「向恐怖分子提供物質支持」(material support to terrorists,又譯「向恐怖分子提供關鍵支持」)罪。

檢察官肖恩・史密斯(Shawn Smith)在結案陳詞中告訴陪審團,這是團伙行動——包括攜帶槍支、急救包和穿著防彈衣——均表明該團夥心懷不軌。

被告律師辯解稱,他們沒有預謀伏擊,攜帶槍枝的抗議者只是為了自衛。

「安提法運動」

FBI局長卡什・帕特爾(Kash Patel)表示,這是首次以「向恐怖分子提供物質支持」罪名起訴的被指控「安提法運動」(Antifa)成員。

所謂「安提法運動」是「反法西斯主義運動」(Anti-fascists)的簡稱,通常被認為是一種鬆散的極左翼街頭暴力政治運動與行動網絡,對抗其參與者所謂的「新納粹分子」和「白人至上主義者」。

去年秋季,川普總統下令將「安提法運動」列為國內恐怖組織。

聯邦檢察官認為這起槍擊事件與「安提法運動」有關。司法部稱,「安提法運動」成員策劃了這場的暴力襲擊事件。

司法部長帕姆・邦迪(Pam Bondi)說「今天的恐怖主義(terrorism)指控判決不會是最後一次,因為川普政府正在系統性地瓦解『安提法運動』,以終止他們在美國街頭的暴力行為。」

被告否認與「安提法運動」有關。

被告律師表示事件與「安提法運動」分子無關,他們在槍擊事件發生前只是舉行一場「燃放煙火」的示威活動。

律師還辯稱,被告沒有在7月4日在阿爾瓦拉多(Alvarado)拘留設施外製造暴力事件的計劃。

此外,第9名被告丹尼爾・桑切斯・埃斯特拉達(Daniel Sanchez Estrada)還被控以不正當手段隱瞞文件和串謀隱瞞文件,兩項罪名均成立。埃斯特拉達的律師克里斯托弗・溫貝爾(Christopher Weinbel)表示,埃斯特拉達曾多次作為陸軍成員被派往海外保衛美國。他認為「這個判決背棄了正義……美國今天輸掉了這場官司。」

(本文參考了POLITICO的報導)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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