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4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維芬報導)台灣導演柯一正去年11月因不滿自家車庫出口遭車輛違停擋路,憤而持拒馬砸凹車體,遭女車主控告毀損。台北地院22日開庭,柯一正最終「認賠11萬餘元」和解,獲對方撤告。事後柯導也發文分享事件帶來的反思。
事件發生於去年11月6日晚間,柯一正發現住家車庫前,被陌生車輛擋住去路,憤而持告示牌砸向車輛左側車門。女車主於翌日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通知柯一正到案說明,最後台北地檢署依毀損罪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於22日首度開庭,開庭前柯一正與女車主於調解破局,雙方對簿公堂。雙方僵持數十分鐘後,柯一正決定全額認賠達成和解。事後柯一正也在臉書(點這裡)發文寫下對整起事件的感想與檢討。
柯一正表示,「車庫事件一開始經過警察偵訊,我做的部分不隱瞞的承認了。但記者拿到錄影資料還加料說我踹車頭並躍上上引擎蓋上跳,這我倒沒做。不然會有畫面。但對方加入了修理費中。」
他提到進調解庭時,女車主遲到40分鐘,「沒帶修車收據,行照,要11萬,當然談不下去。法官和檢查官都告訴對方賠償有折舊,但車主一毛都不讓,說兩年車但就是不出示行照。僵在那裡,後面有很多案子要審,我就認賠」。
同時他也說明願意認賠的原因,是這幾個禮拜他為這事件仔細思考:「我一向不是衝動的人,而且希望自己一直優雅的過日子,為什麼為這事生氣。還好我只是對物件,我不會對人這樣。但我得反思我會不會被激怒到抓不住自己。事情到此為止。」
同時他也發現在事件發生前,這輛車就常把車子擋在他正門的出入口好幾天,完全不尊重別人的空間、時間、和行動自由。儘管如此,經歷此事件後,柯一正最後轉念告訴自己,「我會思考更好的方式和態度,我可能因這事已躲過一大劫」,同時也想告訴關心他的朋友,「我進階了」。
責任編輯:劉宇涵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