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4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马维芬报导)台湾导演柯一正去年11月因不满自家车库出口遭车辆违停挡路,愤而持拒马砸凹车体,遭女车主控告毁损。台北地院22日开庭,柯一正最终“认赔11万余元”和解,获对方撤告。事后柯导也发文分享事件带来的反思。
事件发生于去年11月6日晚间,柯一正发现住家车库前,被陌生车辆挡住去路,愤而持告示牌砸向车辆左侧车门。女车主于翌日报案,警方调阅监视器后通知柯一正到案说明,最后台北地检署依毁损罪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于22日首度开庭,开庭前柯一正与女车主于调解破局,双方对簿公堂。双方僵持数十分钟后,柯一正决定全额认赔达成和解。事后柯一正也在脸书(点这里)发文写下对整起事件的感想与检讨。
柯一正表示,“车库事件一开始经过警察侦讯,我做的部分不隐瞒的承认了。但记者拿到录影资料还加料说我踹车头并跃上上引擎盖上跳,这我倒没做。不然会有画面。但对方加入了修理费中。”
他提到进调解庭时,女车主迟到40分钟,“没带修车收据,行照,要11万,当然谈不下去。法官和检查官都告诉对方赔偿有折旧,但车主一毛都不让,说两年车但就是不出示行照。僵在那里,后面有很多案子要审,我就认赔”。
同时他也说明愿意认赔的原因,是这几个礼拜他为这事件仔细思考:“我一向不是冲动的人,而且希望自己一直优雅的过日子,为什么为这事生气。还好我只是对物件,我不会对人这样。但我得反思我会不会被激怒到抓不住自己。事情到此为止。”
同时他也发现在事件发生前,这辆车就常把车子挡在他正门的出入口好几天,完全不尊重别人的空间、时间、和行动自由。尽管如此,经历此事件后,柯一正最后转念告诉自己,“我会思考更好的方式和态度,我可能因这事已躲过一大劫”,同时也想告诉关心他的朋友,“我进阶了”。
责任编辑:刘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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