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夏松報導)落馬兩年後,上汽集團前副總裁陳德美以受賄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被判刑12年。
4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公開宣判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汽集團)前副總裁陳德美受賄、為親友非法牟利一案。其因受賄罪被判刑11年6個月、因為親友非法牟利罪被判刑1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
法院稱,2007年至2023年,陳德美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匯眾汽車製造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汽集團副總裁、安吉汽車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提高業務份額、承攬項目、公司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錢款共計人民幣2,946萬餘元。
2013年至2017年,陳德美利用擔任上汽集團副總裁的職務便利,向相關人員打招呼,讓其子實際控制的公司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承接上汽集團相關業務,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50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陳德美生於1962年,1984年8月參加工作。
陳德美在上汽工作多年,歷任上汽集團質量與經濟運行部經理、上汽集團副總經濟師、上海匯眾汽車製造有限公司總經理兼上海萬眾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
2012年1月開始,陳德美任上汽集團總裁,任期長達11年。
2023年4月28日,上汽集團發布公告稱,董事會同意陳德美因年齡原因辭去公司副總裁職務的申請;陳德美辭職後,不再於公司任職。
2024年4月25日,陳德美被官宣落馬;同年8月,被開除黨籍和取消退休待遇。當時通報稱,陳德美干預和插手下屬企業經營活動;接受色情服務、家風不正等。
上汽集團於1997年11月在上交所上市,控股股東為上海汽車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實控人為中共上海市國資委。
責任編輯:李仁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