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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初中教科書改版 教育界人士批只顧政治正確

2026-05-13 04:58 中港台時間

【大紀元2026年05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一山香港報導)香港初中中史科教材今年迎來修訂,多間出版社的新版教師用書顯示,過去描述清政府處理香港地位時常用的「割讓」字眼,已普遍被改稱為「強占」、「強租」或「割占」。前考評局歷史科評核發展部經理楊穎宇向本報表示,目前整個教育理念正全面轉向政治正確,不再顧及客觀事實。

在涉及19世紀中英簽訂《南京條約》等不平等條約的章節中,雅集出版社《新編中國史旅程》、齡記出版《亮點中國史》及香港教育圖書《樂學中國歷史》等課本,均已調整相關表述。以往指清廷「割讓」香港島及九龍半島,新版則改用「強占」或「侵占」;新界部分則由「租借」改為「強租」。

有資深中史科教師分析,此舉旨在確保教學內容與國家憲法及《基本法》保持一致,將用語納入主流官方論述。

新版教科書亦更新了大量當代資訊。在視覺教材方面,出版社按當局修訂課程的要求,重新繪畫中國地圖,明確列出包括「九段線」及南沙群島的範圍。

在內容更新上,多本課本加入了國家與香港的最新發展,包括北京2022年冬季奧運會、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的講話,以及香港在2020年後實施《港區國安法》和完成「23條」立法的情況。教材亦提及「馬照跑、舞照跳」等說法,強調維持社會穩定的作用。

教育界質疑「強占」說法 稱歷史條約具法律效力

楊穎宇分析指,在現時社會環境及《國安法》下,當局正全方位建立新的話語權,試圖打破以往的殖民地史觀或舊史觀。近期香港歷史博物館《香港故事》展覽的更新版本,以及教育界採用的新用語,均反映了這種趨勢。

關於香港「割讓」與「強占」的字眼爭議,他認為「割讓」一詞一直反映了領土轉移經由條約完成的歷史事實,字眼完全沒有問題。雖然當局現時強調相關條約是不平等條約,但條約本身是兩國代表洽談並簽署的正式文件,亦符合當時國際法要求。

以《南京條約》為例,指兩國於1842年簽約後,於1843年在香港進行正式換文,反映當時程序是經過國內立法。他更提到,當時大清欽差大臣耆英在香港接受英方款待,雙方往來甚歡,難以察覺有所謂「侵略」意味,「強占」一詞並不恰當。

楊續指,若條約自始無效,則毋須不斷強調廢除。中共選擇在1997年收回香港,客觀上是因為1898年簽署的新界租約於該年屆滿。這顯示該條約系統一直存在、生效並得到兩國政府尊重,因此使用「強占」一詞在歷史與邏輯上均難以成立。

新教科書的資訊相當不一致

除了歷史定性的轉變,新教材在敘述歷史事件時,亦加入不少價值觀導向。齡記出版的教材在講述晚清革命黨暗殺清廷官員,以及五四運動中「火燒趙家樓」等事件時,特別要求教師提示學生,殺人或傷人均屬違法,強調日常生活中必須「奉公守法」。課本更明確指出,無論目的為何,社會均對暴力持「零容忍」態度,引導學生明白理性守法的重要性。

楊亦指出,新教科書的資訊相當不一致。例如,當局一方面強調對暴力要零容忍,另一方面又提到若缺乏勇氣成為烈士,則應該專心讀書。他認為這種論述十分混亂,因為否定暴力等同否定革命,但提及「勇氣」與「烈士」卻又暗示只要有決心便可參與革命,將兩套衝突的概念強行放在歷史環境中。

他指出,在和平環境下個人不應訴諸暴力或違法是基本常識,但革命在歷史上如法國大革命、美國大革命、辛亥革命,一直被視為推動社會進步的機制。他批評教育局帶頭引入混淆狀況,令教學機理語意不明,不僅令教師難以教導,更會令學生在面對相關課題的考試與評價時感到困惑,質疑課程設計正越趨劣化。@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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