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5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報導)美國移民局(USCIS)局長表示,依據新規,暫時入境美國並希望日後獲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應先在其原籍國通過正規渠道申請移民簽證,然後再以移民身分入境。
週五(5月22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發布新的指導意見,要求擁有臨時身分的移民在轉永久居留身分時需要在境外完成程序。
根據該指導意見,尋求合法永久居留權的人員通常需要返回其原籍國,完成審查程序,並通過美國國務院獲得移民簽證,然後才能以移民身分重新入境美國。
USCIS發布的新指導意見要求,美國移民官員根據《移民和國籍法》第245(a)條,將從臨時非移民身分過渡到永久移民身分的過程視為一個通常應在美國境外完成的程序。
USCIS局長約瑟夫‧埃德洛(Joseph Edlow)在發給《每日來電》(Daily Caller)的一份聲明中強調,川普(特朗普)政府正在強化臨時入境和永久居留之間的區別。
「在川普總統的領導下,USCIS正在回歸法律的初衷,並強調臨時入境和永久居留之間的正確區別。暫時入境美國並希望日後獲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應先在其原籍國通過正規渠道申請移民簽證,然後再以移民身分入境。」他說。
根據最新文件,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個人才應被允許留在美國並在國內完成身分調整程序,且審查工作應由USCIS官員進行,而非通過標準的海外移民簽證程序。
該機構指示移民官員在決定某人是否符合此類行政救濟條件時,應逐案權衡所有相關因素。
根據《移民和國籍法》第245(a)條規定,凡「經檢查並獲准入境或假釋進入美國」的個人,其身分可由司法部長酌情調整為合法永久居民身分,前提是申請身分調整的個人「有資格獲得移民簽證」,且符合永久居留的條件,並且在申請提交時「移民簽證可立即發放」。
政府的新指南認為,應對這些條款作更嚴格的解釋,強調移民簽證資格和海外申請流程,而不是允許已在美國境內的申請人在特定情況下(除非特殊情況)在國內完成身分調整。
USCIS發言人扎克‧卡勒(Zach Kahler)表示,目前持有臨時身分在美國境內並尋求合法永久居留權的個人,通常應在其原籍國完成該流程。
「我們正在回歸法律的初衷,確保外國人能夠正確地使用美國的移民系統。從現在起,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暫時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如果想要獲得綠卡,必須返回其原籍國申請。」卡勒在一份聲明中說。
「這項政策使美國移民系統能夠按照法律的預期運作,而不是鼓勵鑽空子。外國人從其原籍國申請,可以減少我們搜尋和遣返那些在被拒絕永久居留權後選擇潛逃並非法滯留在美國的人的需要。」他補充說。
國土安全部的X官方帳號發帖說:「暫時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如果想申請綠卡,必須返回原籍國申請。這項政策確保美國的移民系統能夠依法運作,而不是鼓勵鑽法律漏洞。」
「濫用美國國家移民系統的時代已經結束。」國土安全部寫道。
責任編輯:林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