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5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採訪報導)湖南維權人士朱海燕訴湖南省石門縣政府行政複議一案, 5月14日下午3時在湖南常德市中級法院開庭,被告方石門縣縣長張世田未出庭應訴。庭審過程中,被告方違規突然提交17組新證據清單。面對不公,朱海燕申請延期審理,最終法庭宣布休庭。
朱海燕的女兒在學校遭到老師打壓霸凌,因其舉報的學校和老師背後有縣政府支撐,使得維權艱難。2025年9月,朱海燕在廣西工作期間被石門縣警方跨省傳喚。在廣西南寧青秀區公安局訊問期間,朱海燕被強制坐審訊椅、禁止通訊、喝水等。
之後,朱海燕申請了行政複議,石門縣政府以不符合受理條件為由拒絕。她又對石門縣政府進行了起訴 ,要求確認傳喚違法、賠禮道歉、國家賠償。
案件知情人周智對大紀元表示,今年5月14日庭審中,被告方石門縣政府突然當庭拋出了17組全新證據清單。朱海燕指出,她已於2月8日向法院提出質證意見,並申請法院調取相關證據。但被告方未提前送達、未給當事人預留質證準備時間、突然提交證據的做法,是違法操作,違反了複雜行政案件必須依法提早組織庭前證據交換的規定。
朱海燕當即申請延期審理。最終,法庭宣布休庭。
周智說,除上述問題,庭審中還有兩處程序存有疑點。一是朱海燕此前向法院申請調取南寧市公安局詢問執法視頻、12389投訴全程記錄,但法院均未依法向其提供,而是將原告調證申請交給被告及第三人石門縣分安局。二是,第三人提交了公安執法案卷、訊問視頻,卻以所謂「隱私」為由拒絕公開質證,要求私下審理。被朱海燕駁斥後,又改口稱涉及案外人隱私。
除此之外,石門縣政府的代理律師還對朱海燕人格侮辱,指其惡意上訪、濫用司法資源、濫用訴權、多次纏訪鬧訪。「這就是誹謗、污衊。起訴不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嗎?朱海燕要求法院對該律師進行庭審懲戒。」周智說。
朱海燕的維權案,要追溯到幾年前她女兒遭到老師霸凌一事。
朱海燕的女兒學習成績優異,但在校期間遭到老師打壓霸凌,導致患上抑鬱症,一度跳河輕生未遂。
朱海燕舉報校方失職,但校方和涉事老師在中共石門縣紀委副書記的包庇下,態度更加惡劣,使維權進展受阻。
2025年9月,朱海燕邀請了一名網民進微信群,隨後對方轉發了一篇舉報石門縣紀委副書記違法違紀的文章。9月28日,石門縣警察跨省到廣西南寧,將正在工作的朱海燕以「涉嫌侮辱行為」強行帶走傳喚。
周智表示,朱海燕將繼續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追責。
(受訪人為化名)
責任編輯:林琮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