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美國司法部20日宣布,已對哈佛大學展開合規性審查,調查校方是否接受來自中國的捐款與合約資金,並依捐款條件設立或支持優先提供特定國家學生的財政援助計劃,涉嫌違反《1964年民權法》第六章(Title VI)禁止基於國籍歧視的規定。
司法部民權司表示,此次調查源於對哈佛外國資金申報記錄的審計。根據《1965年高等教育法》第117條,美國大學須申報價值25萬美元以上的外國捐款及合約。資料顯示,哈佛是接受最多海外資金的美國大學,迄今已申報近45億美元外國資金,其中最大宗的海外資金來源為中國,金額超過6.3億美元。
民權司助理部長迪隆(Harmeet K.Dhillon)在致哈佛大學的通知信中指出,該校「似乎接受了來自中國資助方的附帶條件資金,並以國籍為由,優先向外國學生(推測為中國籍學生)提供這筆學生助學金。」
迪隆表示:「每位美國學生都應該擁有平等的機會,去競爭大學的獎學金、助學金以及其它形式的財務資助與福利,學校不能一方面拿著聯邦政府的公款,另一方面卻接受海外資金,發放刻意排除美國公民的助學金;這種做法若屬實,即屬違法。」
司法部已要求哈佛提交與所謂「中國限制性基金」(China Restricted Funds)有關的文件,以及財政援助計劃受益學生的相關資料,以釐清是否存在依國籍分配助學金的情況。
司法部強調,目前合規性審查仍在進行中,尚未就哈佛是否違法作出任何結論。
根據司法部公布的通知信附件,涉及調查的中國相關捐助者包括中國恆大集團、江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JITRI)、南京信息工程大學(NUIST)、香港大學、SOHO中國城市文化基金會、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以及周大福企業、新世界集團慈善基金、郭炳江家族成員等企業或基金會。通知信詳見:https://www.justice.gov/crt/media/1453246/dl。
哈佛大學則表示,將配合政府調查,並重申校方一向依法辦理財政援助,致力於公平分配教育資源,在調查期間也將持續保障學生權益。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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