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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甲級營造廠負責人設局吸金近7億 桃園檢方求處重刑

桃園地方法院。(徐乃義/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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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7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在地建商及營造廠被控以投資建案、工程案可獲取高報酬為由吸引投資人,涉嫌非法吸金近7億元,且投資案不是未動工就是已停工,導致39名投資人血本無歸,桃園地檢署以涉犯《銀行法》法人行為負責人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嫌起訴李姓負責人等兩人,並建請法院審酌兩人吸金規模,建請從重量刑、併科罰金3500萬元以上罰金,同時聲請沒收兩人逾7億元犯罪所得。

桃園地檢署調查發現,李男明知旗下多達9案的開發建案與工程案,實質上均處於未動工或早已停工的狀態,卻仍聯合友人詹姓男子,自2022年3月起至2025年5月間發起投資。利用投資人對旗下具有甲級營造廠規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建設公司的信任,招攬不特定大眾簽署投資股東契約書,誘使被害人掏出資金參與投資。

桃園地檢署獲報後由企業專組檢察官李亞蓓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前往桃園、新竹、台北等處各建案實地勘查,發現李姓負責人所招攬投資的建案,均與其宣傳的實情不符,且清查建設公司資金狀況,根本不足以因應建案竣工,經傳喚相關被害人說明,全案蒐證完備後,今年3月25日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搜索李姓負責人、詹男住處及辦公室處所7處,並通知兩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兩人罪嫌重大,當庭逮捕並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查出,為了誘使投資人上鉤,被告等人祭出年利率10%至35%不等、顯不相當的高額紅利與報酬 。被害人受高利誘惑,單案投資金額從100萬元至5632萬餘元不等,總計挹注近7億元 。詹姓被告則從中收取高達3227萬餘元的介紹費 。然而隨著資金缺口擴大,建案工程毫無進展,精心包裝的高利投資陷阱最終露了餡。

檢察官於起訴書中特別指出,被告等人的行為嚴重破壞金融秩序,使投資人面臨巨大經濟損失 。全案不僅聲請沒收李男6億9566萬元及詹姓被告3227萬元之犯罪所得,更建請法院重罰以儆效尤。

桃園檢方同時呼籲社會大眾,面對標榜高投資報酬率的管道務必提高警覺、多方查證,切勿輕信而落入詐騙陷阱。◇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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