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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甲级营造厂负责人设局吸金近7亿 桃园检方求处重刑

桃园地方法院。(徐乃义/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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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7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在地建商及营造厂被控以投资建案、工程案可获取高报酬为由吸引投资人,涉嫌非法吸金近7亿元,且投资案不是未动工就是已停工,导致39名投资人血本无归,桃园地检署以涉犯《银行法》法人行为负责人非法经营收受存款业务罪嫌起诉李姓负责人等两人,并建请法院审酌两人吸金规模,建请从重量刑、并科罚金3500万元以上罚金,同时声请没收两人逾7亿元犯罪所得。

桃园地检署调查发现,李男明知旗下多达9案的开发建案与工程案,实质上均处于未动工或早已停工的状态,却仍联合友人詹姓男子,自2022年3月起至2025年5月间发起投资。利用投资人对旗下具有甲级营造厂规模公司及其关系企业建设公司的信任,招揽不特定大众签署投资股东契约书,诱使被害人掏出资金参与投资。

桃园地检署获报后由企业专组检察官李亚蓓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侦办,前往桃园、新竹、台北等处各建案实地勘查,发现李姓负责人所招揽投资的建案,均与其宣传的实情不符,且清查建设公司资金状况,根本不足以因应建案竣工,经传唤相关被害人说明,全案搜证完备后,今年3月25日指挥桃园市调查处搜索李姓负责人、詹男住处及办公室处所7处,并通知两人到案,经检察官讯问后认两人罪嫌重大,当庭逮捕并向桃园地院声请羁押获准。

检方查出,为了诱使投资人上钩,被告等人祭出年利率10%至35%不等、显不相当的高额红利与报酬 。被害人受高利诱惑,单案投资金额从100万元至5632万余元不等,总计挹注近7亿元 。詹姓被告则从中收取高达3227万余元的介绍费 。然而随着资金缺口扩大,建案工程毫无进展,精心包装的高利投资陷阱最终露了馅。

检察官于起诉书中特别指出,被告等人的行为严重破坏金融秩序,使投资人面临巨大经济损失 。全案不仅声请没收李男6亿9566万元及詹姓被告3227万元之犯罪所得,更建请法院重罚以儆效尤。

桃园检方同时呼吁社会大众,面对标榜高投资报酬率的管道务必提高警觉、多方查证,切勿轻信而落入诈骗陷阱。◇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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