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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反ICE騷亂天橋縱火案 男子獲刑三年多

洛杉磯反ICE騷亂天橋縱火案 男子獲刑三年多
2025年6月14日,在全美性的「不要國王」抗議活動中,洛杉磯的抗議者在縱火,煙霧升起。(Benjamin Hanson/Middle East Images/AFP via Getty Images)
2026-07-3008:39 中港台時間|07-3008:39 更新

【大紀元2026年07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高杉編譯報導)美國司法部(DOJ)宣布,一名去年在洛杉磯參與反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騷亂,並在天橋縱火焚毀警車的加州男子,週一(7月28日)被聯邦法院判刑。

天橋投擲燃燒物 攻擊執法車輛

據福克斯新聞週三(7月29日)報導,被告是現年42歲、來自洛杉磯韋斯特萊克社區(Westlake)的伊斯梅爾‧維加(Ismael Vega)。法院判處他37個月監禁,並須支付25萬3415美元賠償金。

維加在今年4月29日已認罪,承認在反ICE騷亂期間阻礙、妨礙並干涉了執法人員執行職務。

根據法庭文件,事件發生於2025年6月8日,維加當時是聚集在101號公路主街天橋上的一大群人之一。當時,一場針對聯邦移民執法行動的抗議最後演變為暴力衝突。

檢方指出,維加明知加州公路巡邏隊(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警員當時被困於天橋下方,仍多次協助他人在天橋上點燃易燃物,並親自點燃一大塊紙板,將其舉過欄杆、瞄準下方的警車巡邏車引擎蓋丟下。

同夥澆油助燃 警員面臨死傷風險

檢方表示,在紙板燃燒之際,另一名現年23歲、來自林肯高地(Lincoln Heights)的男子亞丘亞‧毛里西奧‧弗洛雷斯(Yachua Mauricio Flores)向火焰潑灑不明液體,令火勢擴大,維加則在一旁比劃手勢助陣。

此外,維加還承認,在警員試圖清理天橋時,他曾多次向他們投擲石塊。他在認罪協議中承認,上述行為對橋下警員構成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的重大風險。

負責此案的美國檢察官比爾‧埃薩伊利(Bill Essayli)週一在社交平台X發文表示,那些攻擊維護公共安全警員的人必將面臨監禁,此案可作為對其他人的警告。

主嫌另案候審 最重恐判20年

此次天橋攻擊執法車輛及警員案件由聯邦調查局(FBI)會同加州公路巡邏隊及洛杉磯警察局共同偵辦。

在此案中,聯邦檢方此前已起訴七人,維加是第五名被判刑者。

另一名已被檢方認定參與縱火的被告,是現年40歲的亞當‧查爾斯‧巴勒莫(Adam Charles Palermo)。他來自蘭帕特村(Rampart Village),已承認以致命或危險武器襲擊、抵抗並妨礙協助聯邦警員之人,最重可判20年監禁,其判刑聽證訂於12月14日進行。

另一名同案被告弗洛雷斯的判刑聽證則訂於8月3日,最重將面臨5年聯邦監禁。

責任編輯:任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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