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騙貸17萬元買房種大麻 華男判5年緩刑

圖為溫室種植的大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Miguel Rojo/AFP/Getty Images)

【大紀元2026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一名居住紐約王后區的華男因參與銀行抵押貸款詐欺、協助購買一處後來被用作非法大麻種植屋的房產,昨天(24日)在緬因州班戈聯邦法院被判處服刑一天及5年監督釋放,相當于5年緩刑。

36歲的鄧永亮(Yongliang Deng,音譯)今年1月21日承認參與銀行詐欺共謀。聯邦法官John A. Woodcock Jr.在宣判時表示,鄧必須繼續支付該房產的抵押貸款,作為對銀行的賠償。如果日後出售房屋,也必須先償還銀行尚未清償的抵押貸款。

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檢方撤銷了針對鄧的另外兩項指控,包括銀行詐欺及向聯邦執法人員作虛假陳述。

貸款買屋 卻種大麻

根據法庭記錄,鄧在2021年1月從緬因州Kennebec儲蓄銀行取得逾17萬元住宅抵押貸款,用於購買Eddington的一處房產。申請貸款時,鄧向銀行表示,這將是他的主要住所。但實際上,他從未住過這棟房子,而是將房屋出租,並被用作非法大麻屋。

調查顯示,鄧向同案被告、37歲布碌崙居民梁東尼(Tony Liang)提供自己的個人資料和政府簽發的身分證件。梁利用這些資料申請房貸,鄧則以自己的名義持有Eddington房產。梁同意每月向鄧支付費用,讓鄧名義上成為房屋所有人。

2024年5月接受聯邦執法人員詢問時,鄧承認這處房產是投資性出租物業,而且自己從未在那裡居住。

根據《緬因州班戈日報》(Bangor Daily)報導,鄧原本在被捕時,距離他開始美國軍隊服役的第一天只剩幾天。他昨天在法庭上表達悔意,表示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承諾吸取教訓、今後走正道。

法官Woodcock指出,鄧本人並沒有參與非法大麻生意,這也是法院最終判刑相對較輕的原因之一。

同案被告涉騙貸逾50萬元

另一名被告梁東尼則被控策劃整起抵押貸款詐欺。根據法庭記錄,梁利用鄧的身分資料,從緬因州兩家銀行取得超過50萬美元住宅抵押貸款。

梁和同夥利用這些資金,在Bucksport、Eddington和Canaan購買三處房產,並在貸款申請過程中透過電郵向銀行提交虛假資料及文件,聲稱這些房產將作為住宅使用。但實際上,三處房產都被用於非法種植或加工大麻。

其中,梁還承認自己曾在Bucksport房產維持一處大麻種植場所。從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該房屋被用於種植和加工大麻,直到一場嚴重火災中斷運作。

州消防人員調查火災時,在現場發現大量種植材料、化學品、高功率照明設備、水耕種植系統,以及燒焦的大麻植物和加工後的大麻。

梁已承認相關罪行,但目前尚未排定判刑日期。

近年來,聯邦執法部門持續打擊緬因州各地的非法大麻種植設施。今年1月,本報也曾報導兩名紐約華男在緬因州就類似罪名認罪。兩案手法相似:以虛假「自住」聲明取得住宅貸款,再將房產用於非法大麻種植。

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