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一名32歲中國公民、紐約王后區居民卓文建(Wenjian Zhuo,音譯),因麵包車內被查出約207磅大麻,昨天(24日)被紐約北區聯邦法院重判27個月監禁。案件的爭議焦點在於:他究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下一趟長途運輸工作,還是在發現貨物可能是大麻後,故意選擇不查證真相?
案件發生於2025年1月22日。當時卓在王后區經營私人接送服務,過去曾為Uber司機,後來透過微信、小紅書等平臺自行接單,服務對象包括國際學生、遊客及私人客戶。
他接到一份報酬940美元的長途訂單,以為是前往紐約州北部接一名國際學生,再將對方送回紐約市。卓凌晨從王后區出發,開了約7個小時,抵達加拿大邊境附近的阿克韋薩斯內莫霍克保留地。
但抵達後,原本預計搭車的乘客並未出現。一名白人男子駕駛白色皮卡車前來,將箱子、行李袋等共約12件物品搬進卓的Toyota Sienna麵包車,之後卻沒有上車。
卓聯絡原本安排這趟行程的客戶,對方告訴他,不用接乘客,直接把這些貨運回紐約市即可。卓接受了這一變化,隨即駕車返程。
約22分鐘後,美國邊境巡邏隊將他攔下。執法人員表示,卓的駕駛方式引起懷疑,而在接近車輛時,又聞到有「強烈」的大麻氣味。隨後執法人員搜查車輛,發現211個真空密封包裹,內有約207磅(約94公斤)大麻。
行車記錄器成關鍵證據
卓被捕後,向執法人員表示自己英語不好,並透過翻譯軟件說明情況。他也主動讓調查人員查看手機及麵包車內外的攝像頭。行車記錄器畫面也證實,大麻確實是另一名男子裝進車內,而不是卓自己裝載。相關錄影也協助調查人員鎖定了那名白人男子。
卓還向執法人員表示,自己願意配合調查,甚至提出可以繼續把貨物送到指定地點,協助警方逮捕接貨的人,但執法人員認為這樣做風險太高而沒有接受。這些證據成為辯方主張卓「事先不知情」的重要依據。
然而,陪審團最終並沒有接受卓完全不知情的說法。檢方的關鍵證據,同樣來自行車記錄器。
卓在離開取貨地點後,曾打電話給一名司機朋友,描述這趟行程出現的異常情況。他告訴朋友,原本應該接到乘客,結果卻變成運送一批箱子,而且客戶還願意支付近千美元。
在這段通話中,卓提到車內似乎有一股異常氣味,詢問朋友大麻聞起來是什麼味道,朋友則試圖在電話中向他描述大麻的氣味,並至少三次建議他打開箱子確認,但卓每次都拒絕。
卓還開玩笑說,如果這些東西真的值數百萬美元,自己可以賣掉後退休,並表示如果遭到警方攔截,可以用與客戶的聊天記錄證明自己「只是送貨員」。
檢方因此認為,卓雖然最初可能不知道車內裝的是什麼,但在貨物上車後已經產生強烈懷疑,卻仍然選擇不確認真相,繼續前往紐約。
這也是本案最關鍵的法律問題──「不知道」和「故意不去知道」並不是同一回事。聯邦法律允許在特定情況下,以「故意視而不見」或「有意識迴避真相」的法律原則,證明被告具有明知故犯的主觀故意。
卓的辯護律師則認為,懷疑並不等於明知。卓當時只是普通司機,沒有理由擅自打開客戶託運的箱子;而從發現異常到被攔下僅22分鐘,光是用於震驚與猶豫就已耗盡,這段時間太短,不足以證明他故意迴避真相。
法官在審判時也向陪審團說明,卓不能僅僅因為粗心、判斷錯誤或愚蠢而被定罪。陪審團必須認定,他已經強烈懷疑貨物可能是非法大麻,卻故意選擇不進一步確認。
陪審團審議約三個半小時後,認定卓持有大麻並有意圖分銷,裁定罪名成立。卓其後要求法官因證據不足推翻定罪,但遭駁回。
原本有一項較輕的認罪方案
審判前,檢方曾向卓提出一項較輕的認罪方案,讓他承認持有少量大麻的輕罪,以避免面臨更嚴重的聯邦毒品罪及可能的移民後果。但卓拒絕接受,因為他始終堅稱自己沒有明知故犯。他選擇接受陪審團審判,但結果對他不利。
法院昨天判處他27個月監禁。他此前已被羈押約18個月,因此尚需服刑約9個月。由於毒品重罪定罪,卓在服刑後還可能面臨驅逐,他的律師已表示計劃上訴。
卓被捕時,他的太太鄒敏星(音譯)已懷孕約8個月。女兒於2025年2月出生,當時卓仍被羈押。家屬曾向監獄方面申請,希望允許卓在妻子臨盆時陪伴在側,但請求未獲批准。卓也未能獲准審前保釋。到案件審判時,他的女兒已經一歲。
本案另一個容易引起誤解的地方,是大麻在紐約州已經合法化。雖然銷售和擁有大麻在紐約以及整個加拿大都是合法的,然而,在聯邦法律上,這仍然是非法的,任何數量的大麻跨境都是非法的。
此外,根據法庭文件,紐約州個人合法持有大麻的數量上限為3盎司,而卓車內查獲的約207磅大麻,是這一數量的1000多倍。
美國緝毒局紐約辦公室負責特工Farhana Islam昨天在聲明中表示,這起判決向試圖利用邊境運輸非法大麻的人發出明確訊息,「這些行為會產生後果」。
責任編輯:鄭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