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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歲法輪功學員失聯1年 家屬獲悉已遭冤判4年

72歲法輪功學員失聯1年 家屬獲悉已遭冤判4年
2026年7月23日,來自美東地區的部分法輪功學員及支持者在美國首都華盛頓DC舉行大遊行,抗議中共持續27年來對法輪功團體的殘酷迫害,呼籲「解體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張靜怡/大紀元)
2026-08-2903:22 中港台時間

【大紀元2026年08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潔思報導)吉林省白山市撫松縣72歲法輪功學員袁淑芳自2025年被綁架後,一直下落不明。近日家屬才獲悉,她已被判刑4年,目前被關押在長春市女子監獄。此前,袁淑芳曾因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在勞教所遭受多種酷刑。

明慧網報導,袁淑芳,滿族人,1997年7月29日開始修煉法輪功,不久多種疾病消失。2004年10月15日,她遭4名警察綁架。被關在撫松看守所45天後,遭非法勞教1年6個月,送往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四大隊二隊。

據報導,袁淑芳因拒絕簽署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曾遭關小號、灌食、電擊、暴力毆打,及「死人床」等酷刑。警察曾將多支銀針刺入她身體穴位後接通電麻儀,導致她劇烈顫抖、口吐白沫;酷刑後,她的右手腕因手銬摩擦而傷至露骨。

從個案看法輪功學員的遭遇

袁淑芳的遭遇並非孤例。明慧網近月公開的多起案例顯示,一些曾因修煉法輪功遭勞教或判刑的人,在多年後再次被逮捕、判刑或監禁。其中既有曾兩次遭勞教後再次被判刑者,也有75歲老人相隔16年後再次入獄。

遼寧大連市58歲的方彩霞曾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累計身陷冤獄近9年;2025年6月23日,她再次遭警察綁架,被關入大連姚家看守所。2026年2月12日,她接到法院通知,她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罰款2萬元。

山東濟南75歲的李桂珍2010年曾被判刑4年半,關押在濟南的山東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2026年4月初前後,再被濟南市長清區法院枉判3年。

濟南市長清區劉如平與妻子張承蘭也曾多次遭到關押和判刑。2008年,兩人均被勞教1年半;2010年,劉如平被判刑7年;2018年,劉如平與張承蘭又分別被判刑4年半和3年半。明慧網報導稱,兩人在歷次被關押期間曾遭受酷刑折磨。2026年4月,劉如平再次被判刑3年半,張承蘭被判刑3年。

從個案看法輪功案件的司法程序

袁淑芳2025年遭綁架後長期失蹤,家人得不到任何消息,直到近日,家屬才獲悉她已被判刑並收監。據目前公開信息,袁淑芳被審理、判刑及收監的具體司法過程仍不透明。

方彩霞的案子在審理過程中遭到刁難。2025年6月,警察稱從監控發現她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將她綁架、關押。之後她的案件被移送檢察院和法院。雖然她兒子吳琦被法院通知可以作為母親的家屬辯護人,但他一再遭到法官刁難,要求他反覆證明與母親的親屬關係,迫使吳琦先後前往政務服務中心辦理了三次手續,他還遭警察威脅和上門騷擾。

2026年1月8日,方彩霞被非法庭審後,其兒子便被綁架。2月12日,她接到被判刑的通知。

劉如平、張承蘭曾被多次判刑,現舉一例司法程序。2017年9月15日,張承蘭因把法輪功資料給一位老年學員而遭綁架。當日,劉如平也遭綁架,理由是,他向有關部門遞交「恢復工作申請書」時,講述了法輪功真相。

明慧網報導,兩位律師在庭審中指出檢察院指控的證據不足,劉如平夫婦的行為沒有違反相關法律,且認為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刑法》第300條)給兩人定性是完全錯誤的。然而,兩人最終仍被非法判刑4年半、3年半。

《刑法》第300條如何被用於法輪功案件?

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中國大陸人權律師指出,一些相關案件的起訴書,未具體說明被告人的哪些行為構成《刑法》第300條所稱的「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大陸著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在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時指出,許多法輪功學員被指控涉嫌觸犯《刑法》第300條第一款,但是卻沒有具體說明被告人究竟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哪一條、哪一款或哪一項。他認為,如果連被指稱遭到破壞的具體法律都沒有指出,實際上就成了對「抽象法律」的指控,與罪刑法定原則存在衝突。張贊寧曾向大紀元表示,這是「非常低級的錯誤」。

現居美國的前大陸維權律師吳紹平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曾表示,該條款「實際上類似於『口袋罪』」。他認為,這是中共當局對宗教信仰群體的打壓,等於「剝奪他們宗教信仰的最基本人權」。

從袁淑芳等個案,到大連甘井子區法院近兩年的相關判決,明慧網認為,這些案件反映出法輪功學員面臨的司法處境並未因時間推移而改變。1999年迫害開始至今已27年,明慧網指出,相關案件仍持續以《刑法》第300條作為主要定罪依據。

(本文案例源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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