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馬尚恩洛杉磯報導)上週二,聯邦調查局(FBI)在南加州進行了一系列突襲搜查,直接涉及在美發展幾十年的華資媒體高層,在華人社區引起震動和諸多猜測。正在加州競選公職的兩位知名華人,與大紀元分享了觀點,強調公職人員應恪守道德底線,也提醒華人在日常與公務交往中應注意合規、避免「瓜田李下」之嫌。
秦振國:FBI出手多有依據
7月28日,FBI搜查了南加州的多處住宅與辦公室,不僅包括地方官員,也涉及總部位於西柯汶納市的鷹龍傳媒(EDI Media)創辦人兼總裁蘇彥韬(James Su)。
正在競選加州第31區國會議員的秦振國(Eric Ching)週三(5日)向記者表示,他不清楚搜查原因,但考慮到FBI直接主導調查,「以我的經驗,通常FBI像這樣大出手往往有些根據,也許未來數月內,他們會提出訴訟或有更多人接受調查」。
秦振國在美從政十幾年,三次擔任核桃市市長,熟悉城市官員的工作和社交方式。他認為,在美從政的華裔民選官員或多或少,很難避免接觸到「有心人士」;他也聽聞有些官員收到一些好處或接受了某種招待等,卻並不知對方的真實背景或意圖。
秦振國介紹,在加州,地方官員每兩年都要經過2小時的AB1234公共服務倫理道德法培訓,每年還須向類似廉政公署的加州公平政治實踐委員會(FPPC)報告政治收支和超過50美元的禮物。
「我深信,作為美國人或是生活在美國的人,都必須要忠於美國,不要因為小恩惠、小利益而損害美國。」他表示,「官員們更要清楚自己的職位都是神及人民給予的,每人必須堅守道德及責任。」
劉龍珠:避免瓜田李下之嫌
在美華人,尤其是企業界人士,因生意或工作需要,通常與中國大陸有所往來。FBI在南加州的此番行動,也讓一些活躍的華裔社區人士擔心:自己會不會不小心觸犯《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等相關法律?
對此,正在競選加州49區州眾議員的華人律師劉龍珠從法律角度介紹,美國法律對於什麼是代理人以及普通公民如何受到法律保護,有非常嚴格的法律界定和程序保障,構成「外國政府代理人」,必須具備兩個因素:即「受控」與「執行指令」。
受控,即受僱於外國政府,來替他們在美國做事。外國政府代理人必須向美國司法部報備,說明自己代表哪個政府;申報時要提供相關材料,包括資金往來、有哪些工作人員,以及所從事的活動等,以便美國政府監管。
「作為外國代理人,這個行為本身並不違法;但是,如果你不報備,就會違法。」劉龍珠說。
對於美國移民和原籍國政界人士的交往互動,劉龍珠提醒有兩點需要格外注意。
「第一,你不要受到對方的指使;第二,你跟對方沒有資金往來。」劉龍珠表示,如果過於頻繁地聚餐、參加活動等,就難免有「瓜田李下」的嫌疑,最直接的避嫌之法是「不來往」或少來往。
一句「謝謝領導」難定罪
華人在美國,老鄉或朋友基於共同的語言、飲食習慣或唱歌、跳舞、爬山等愛好,也會有來往,劉龍珠認為,這些都很正常,但如果交往中有人要你幫忙做什麼事情,尤其是涉及政府行為的活動,「你要警惕起來,這很容易分別」。
劉龍珠介紹,根據美國法典第18卷第951條,僅僅表達與外國政府立場一致的言論,不屬於本條法律所定義的「代理人」。自發參加某種符合外國政府利益的活動,純商業買賣、學術交流或新聞報道,如果沒有接受外國政府的指示、資助或命令,也不構成外國代理人的行為;但如果接受了外國政府的指示、命令或資助,就需要另當別論。
6月間,隨著南加州華裔女市長王愛琳(Eileen Wang)就擔任外國代理人認罪,其轉發親共宣傳、受到官員表揚後回覆的一句「謝謝領導」,也在民間盛傳。對此劉龍珠認為,單純這句客氣話不構成罪證;應該是對方叫她去做什麼事,她去做了,才會造成她最後認罪的結局。◇
責任編輯:嘉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