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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人士陳雲飛旅途中再被控「猥褻罪」拘留

維權人士陳雲飛旅途中再被控「猥褻罪」拘留
陳雲飛(右)與譚作人合影。(本人提供)
2026-08-0821:42 中港台時間|08-0821:5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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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8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四川維權人士陳雲飛8月5日前往甘肅訪友時被公安限制人身自由。其律師友人蔣永繼從肅北縣公安局黨城派出所所長處得知,陳雲飛被處拘留12天,違法事實是「猥褻」。陳雲飛曾被以「強制猥褻罪」入罪,律師包龍軍表示,這次恐又是污名化。

近日,陳雲飛從成都到嘉峪關遊玩,拜會豆姓朋友後,從嘉峪關出發要到肅北縣探望朋友蔣永繼律師。但是中途就被警方控制帶走。

8月4日晚上7時許,蔣永繼律師突然接到豆先生電話,告知陳雲飛不知何故被肅北縣公安控制。蔣永繼隨即致電肅北縣公安局得知陳雲飛是被敦煌警方控制後,通知肅北警方接人,具體什麼原因不清楚。陳雲飛手機、微信皆聯繫不上。

8月5日傍晚,蔣永繼撥打肅北縣公安局黨城派出所電話,接電話的自稱是該派出所所長,電話中確認了陳雲飛已被行政拘留12日,違法事實是「猥褻」。

黨城派出所所長稱當天中午和陳雲飛談話時,陳雲飛多次表示,拘留期滿後一定要到張掖探訪蔣永繼。蔣永繼問辦案警官電話,派出所所長稱無可奉告。

蔣永繼在公眾號中稱,因其家中農地被八次停電、停井,莊稼枯萎,報案警方不立案。陳雲飛這次是過來關心他的境況。

曾因「強制猥褻罪」入罪 包龍軍:這次恐又是污名化

2021年3月25日,陳雲飛陪母親在成都市犀浦鎮散步時突遭數名警察抓捕,後被判刑4年,罪名從「尋釁滋事罪」改為「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當時陳雲飛發出聲明,譴責法院對其構陷,是有意污名化。

時隔5年,陳雲飛又再次被控涉嫌「猥褻」。包龍軍律師發帖表示,「非常邪惡,恐怕他們又要對雲飛兄污名化。不是我惡意猜測,是他們一直都這樣做。」

公眾號博主「文藝範」也表示,陳雲飛上次釋放回來已經是合法公民,沒有違法犯罪的情況下,無人有理由拘留他、控制他。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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