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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紀元記者吳雪兒1月14日訊】香港一名婦人因醫生判斷錯誤,把她的左邊乳房割去的索償案,今天獲高等法院判處醫管局須向她賠償207萬元。然而,這無法補償她長達十年的身心煎熬。
申索人許姓婦人(54歲),93年前住東華東院求診,被當值醫生斷定乳房生脂肪瘤,需要接受手術,但手術完成後,她赫然發現左乳房被割掉,醫生解釋纖維瘤屬惡性腫瘤,為免癌細胞擴散,故必須切除左乳房,許婦只好無奈地接受現實。
直至6年後,院方在她質詢下才承認當時兩名醫生判斷錯誤,錯將婦人乳房割掉。許婦於是入稟法院,索償600萬元。
她今天獲高等法院判定的207萬5千380元賠償額,包括許婦須接受長達10年心理治療的24萬3千元費用、逾百萬元工作收入損失,以及創傷後生活情趣的損失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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