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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8日訊】最近幾年,中國社會家庭暴力虐待事件越來越多,家庭成員因爲不堪暴力虐待而自殺的新聞常有發生。有的家庭因此而鬧起了官司。最近青島早報就報道了一個這樣的悲劇。
撇下女兒在家中自縊身亡
據《青島早報》1月17日報道,去年9月26日,家住夏津路10號陳惠(化名)撇下年十五歲的女兒在家中自縊身亡。陳的家人認爲陳惠是因不堪忍受丈夫刁某的毒打才走上絕路的。據陳惠的母親訴稱,1986年陳惠與刁某結婚,婚後不久便發現丈夫在婚外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爲了孩子和家庭,陳惠忍氣吞聲,但刁某長期打罵陳惠。去年9月26日上午,陳惠又遭到刁某毒打。當日上午,她將女兒的照片揣在胸前,在家中自縊身亡。經法醫鑒定,發現陳惠身上有三處陳舊傷和一處新傷,屬輕微傷。
女兒狀告父親要遺産
陳惠去世後,遺有股票、房産及家具用品等個人財産價值約26萬元,陳惠的母親認爲,這筆遺産應全部歸她和外孫女繼承。近日,陳惠15歲的女兒和82歲的老母親將刁某告到市北法院,要求繼承陳惠留下的所有個人財産約26萬元。
據市北法院法官介紹,此案原定於今日開庭,但因案情涉及社會熱點,有一定的教育意義,因此法院決定延後審理,把法庭搬到社區裏,于下周露天開庭審理。
媽媽爲什麽丟下我
陳惠的女兒陳娟(化名)是某中學初三學生,母親自殺後,她搬離自己家住到了舅舅家,她帶走了母親所有的照片。記者昨日採訪了她。
記者:你父母經常打架嗎?
陳娟:以前他們打得不是很厲害,但從去年開始,我爸打得就太凶了。去年7月16日晚,我爸又打我媽,打得我媽蹲在地上差點喘不過氣來,那次我媽要打110報警,我沒讓,我怕人家笑話我們。去年7月26日淩晨兩三點鍾,我又看見我爸打我媽,他用拳頭猛打我媽的後腦勺和眼睛,我上前拉,他就隔著我夠著打我媽,那次打得我媽眼睛青了,後腦勺腫了。有一次我爸還揪著我媽的頭狠狠地往地上撞,我嚇得直哭。
記者:你知道父母爲什麽會這樣嗎?
陳娟(泣不成聲):我不知道他們怎麽了,原來我以爲自己是個很幸福的孩子,他們都很愛我。我不知道我媽爲什麽要丟下我一個人,她答應過我要好好活著,看著我長大,她從來沒騙過我。
記者:你媽媽出事前你發現她有什麽異常嗎?
陳娟:我媽跟我說過她不想活了,我很害怕,沒去上學,陪了她好幾天。我跟她說,你們分開吧,我和你一起過,我們好好過。但我媽不想,她還愛我爸,她還想要這個家。到後來,我媽覺得沒臉見人就不出門,有時連菜都得我去買,她和外界惟一的聯繫方式就是電話。
記者:你想和你爸爸一起生活嗎?
陳娟:我以前挺愛我爸的,但他那樣對待我媽……他害死了我媽,我跟他沒什麽可說的。我覺得我媽太不值了,她太傻了,我和她一起過會過得很好。
市北區婦聯:曾勸陳惠拿起法律武器
去年7月18日,陳惠在大哥的陪同下曾到市北區婦聯申訴。記者昨日採訪了當時的接訪人蔡永春。
根據當時的接訪記錄,陳惠反映她的丈夫在外面有了女人,被她抓住過,後來回家後就開始打架,最近丈夫要房産證、貨款,她沒給,丈夫就打她。當時她想打110報警,女兒沒讓。丈夫要離婚,但陳惠爲了孩子不想離婚。據蔡永春回憶,當時陳惠來申訴時,身上還有青紫的痕迹。
區婦聯接到申訴後,當即與街道辦事處取得聯繫,經調查,確實存在這些問題。後來婦聯多次找陳惠做工作,勸她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再有這樣的事情一定要報警。聽到她自殺身亡的消息後,區婦聯非常震驚。去年10月6日,區婦聯收到夏津路居委會居民24人的聯名致函,要求嚴肅查處該事件。
刁某:“他們胡說”
記者昨晚撥通了陳惠丈夫刁某的電話,他稱陳惠的娘家人在胡說八道,記者問:“事實是什麽樣的?”刁某打斷記者的話,說:“這是我們的家事,你們趁早別摻和,別自找麻煩。”說完便挂斷電話。
施虐者應喪失繼承權
據代理此案的劉惟佳律師介紹,陳惠的家人之所以起訴刁某,一方面是想爲陳惠討個說法,另一方面是爲了陳娟考慮,想給孩子留點財産。陳娟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出事前本打算做手術的。
據劉惟佳律師稱,陳惠的女兒、母親及丈夫刁某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按《繼承法》的規定,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不論是否追其究刑事責任,均可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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