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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紀元記者1月22日報道】香港「立法會公營房屋建築問題專責委員會」花了整整兩年時間,完成了連串公營房屋短樁醜聞的調查,今天公布厚達二百頁的報告,涉及新界沙田圓洲角愉翠苑、東涌逸東和石蔭等短樁事件。報告批評政府訂立不切實際的建屋量,加上多個層次監察失當,是導致連串短樁的原因之一。
不點名指三高官須負責
報告不點名的指出,當年制訂房屋政策和執行的三位高層人員──前房屋局長黃星華、前房委會主席王.b鳴和前房屋署長苗學禮須為連串短樁醜聞承擔責任。
報告批評,政府當年訂立在二000至二00一年興建十一萬四千個公營房屋單位的目標「不切實際」,此龐大建屋量為房委會帶來壓力,暴露了房委會在工作文化、管理和態度的問題。其中房屋局長未能採取可達致目標的有效措施,房委會主席沒有充份考慮房屋署是否有資源和能力,去達到這「不切實際的目標」;房屋署長則沒有採取措施,減低由此引起的風險。
當然,政策的最終推動者是特首董建華,他於上任後第一份施政報告中誇下海口,推行「八萬五」政策,要求相關部門每年興建起碼八萬五千間公營房屋的計劃,但此突然大量增加建屋量的政策,無疑對房屋署及房委會等造成巨大壓力。
斥房委會房屋署監管失職
報告說,房委會對公營房屋工程只著眼於能否準時峻工,以及控制工程費用,卻沒有履行監管職責;而房委會身兼發展商和監管者角色,也有衝突。
報告同時批評房委會建築小組,由九六年開始,均在沒有討論的情況下,批出大部份打樁合約,反映出未能在批出合約程序上加強監管,以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
報告又批評房屋署,沒有調配資源和人手加強管理,對工程層層分判制度又漠不關心,令人遺憾。
報告提到愉翠苑短樁事件,指當時的房屋署工程發展總監過於滿足現狀,態度被動,要對事件負上責任。
報告並不是只顧批評,而是提出了十三項改善建議,包括減輕房委會在建造公營房屋的行政職責、檢討分判制度以及把公營房屋工程納入建築條例監管等。
孫明揚:政府汲取教訓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表示,公營房屋短樁醜聞反映工程管理制度未臻完善,以及建造業界存在不良風氣。他就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的報告發表聲明說,政府會汲取教訓,仔細考慮專責委員會的意見,並致力確保公營房屋的質素,以及進一步精簡架構和程序。他指出,政府與房委會已採取四方面的改善措施:
(一) 撿控不誠實的承建商,同時處分房屋署內疏於職守的員工;
(二) 房委會改善工程管理,包括與業界建立夥伴關係,加強監管工程和承建商,和採用以質素為本的工程採購策略;
(三) 精簡公營房屋的架構,釐清各有關組織的權責,融合房屋政策的制訂及執行;
(四) 與建造業聯手改革,糾正不良風氣,推廣重質文化。
報告非要懲處責任官員
立法會調查公營房屋短樁醜聞的專責委員會稱,此報告最大的目的是找出問題的因由,並非建議如何懲處負責官員。
委員會主席劉健儀和副主席何俊仁在記者會上均表示,對被報告批評的高層人員,由政府決定如何跟進,現在不宜談論「懲處」問題。何俊仁形容,這份報告全面、整體和深入地分析了連串短樁事件的原因及制度上的問題,報告的目的是要避免重蹈覆轍,非要找出誰應負責任。
劉健儀表示,整個調查工作歷時兩年,共花費公帑一千四百萬元,主要為職員薪金的支出。
天頌苑報告可望年底公布
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副主席何俊仁表示,視乎法庭的審訊進度,委員會可望於今年底公布天水圍天頌苑短樁報告。由於法庭正審理此案,立法會今天發表的報告沒有觸及天頌苑部份,委員會成員在記者會上也以法庭審訊為理由,拒絕透露涉及天頌苑短樁事件的調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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