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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紀元記者1月29日訊】由於在周刊封面全版刊發香港一名女星被虐裸照的《東周刊》,除了被迫停刊外,還受到法律的制裁。淫褻物品審裁處今天繼續就《東周刊》刊登女星裸照覆核評級聆訊,法官下令押後至下月二十日作出判決。
代表影視處的律師在庭上指出,周刊封面的女星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被拍下裸照,明顯是受到暴力侵犯,加上相片放大,但以大字標題說她被虐待,實在沒此需要。
律師又指出,法律是保護受害人的,不公開受害人的名字,而事件已發生了十多年,周刊刊登此事等於把事件公開宣布。周刊在內文說受害人年少氣盛,暗示受害人是咎由自取,認同了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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