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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4日訊】大紀元綜合外電訊/2002年在中國引起強烈反響的陝西延安“夫妻看黃碟事件”,在2002年最后一天終于有了結果。去年8月18日深夜,延安 張磊(化名)和妻子李曉鳳(化名)在家看“黃碟”,之后張某被突然闖入的民警帶走。10 月21日,張某被延安市寶塔分局刑事拘留;11月5日,張某被取保候審釋放回家﹐但精神變得失常;12月5日,張某被解除取保候審,寶塔分局撤銷此案。事件經過中國媒體的廣泛報道,在社會上引起轟動﹐雖然看黃碟不是什麼高尚的事情﹐但輿論一致指責執法者侵犯公民權力。當事人妻子李曉鳳委托律師向有關部門討公道。隨后,寶塔區政法委、政府辦、信訪局和公安分局組成聯合小組調解此事。12月31日,當事人与當地警方及有關部門達成協議:警方向當事人賠禮道歉;有關部門一次性補償當事人近3萬元,并承諾將對本案有關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北京青年報1月3日報導了事件始末。
*小診所早已冷清
2002年12月28日,記者到延安市寶塔區万花鄉採訪。當地人告訴記者,小診所從10月21日張磊被刑拘後就開始“荒涼”。
診所有三間屋子,臨街的那間是診室,現在已顯得非常凌亂,藥架上散放著的藥品上落了許多灰塵。8月18日夜,前來收繳黃碟的万花派出所民警就是從這扇門進入診所并同張磊發生沖突的。另外兩間,一間是簡易的病房,一間是張磊和新婚妻子李曉鳳的臥室。臥室窗對面的山坡上是毗屹堵村,李曉鳳家就住在村里。張磊和李曉鳳結婚后,在村里租了間窯洞做新房,那間窯洞和小診所就成了他們臨時的家。
*警察沒穿警服﹐動用私刑
面對精神失常、一語不發的丈夫,剛剛新婚的李曉鳳強打起精神,向記者回憶起2002年8月18日發生的經歷。
“那天下午兩點多,鄰居開理發店的馬二毛(化名)來到小診所,借給我們三張光碟。晚上10點多,張磊拿出碟來放,碟的內容是一個外國女人在沐浴,畫面上沒有男人。看到一半時我們關了電視和影碟机睡了,這時候大概是10點40分左右。”
“11點左右,有人敲門說要看病,張磊的父親在前屋睡覺,听見敲門,就起身開門,剛把門上面的插銷拉開,門下面的暗鎖還沒來得及拉,就有四個人撞進來,把他推倒在靠牆的滑椅上,然后直奔我們的臥室。”李曉鳳回憶說,“這四個人當時都沒有穿警服,也沒有出示警官證和搜查證。”
“我們當時睡得迷迷糊糊,屋里還亮著暗燈,一個矮胖男人說:‘有人舉報你們看黃碟,快起來!’當時我們都沒有穿衣服,他上來就揭開被子,同時另外兩個人去取碟,要抱走電視机和影碟机。張磊拉過一條褲子穿了一半就赤腳下床阻止,一個高個胖子就把他反剪著手抓住頭發按在床上。”
高個胖子和矮個胖子對張磊一陣亂打,張磊掙扎中好不容易掙脫了一只手,抄起窗戶旁一根約1米長的棍子掄起來,打傷了民警尚繼斌的左手。李曉鳳見几個人打自己的丈夫,就胡亂套上衣服上去拉架。這時不知他們四人中的哪個人叫來了万花派出所所長賀紅亮。李曉鳳說,她是事后才知道他就是所長的。
“賀紅亮進來就抓住張磊的頭發,用拳頭打他的臉和脖子,打完后問那四個人:‘帶手銬了嗎?’四個人說:‘沒有。’他又問:‘帶繩子沒有?’四個人也說沒有。賀紅亮說:‘帶走!’高個胖子和矮個胖子就架著張磊出了臥室。”
在這期間,張磊的父親一直被來人擋在臥室外面,見自己的儿子被帶走就上去阻止,也被一起帶走。當晚,老人被放了回來。
“他們把我和儿子帶到万花派出所,帶走時一路打(張磊),到了‘里面’還打。賀紅亮把書本墊在張磊胸口,用拳頭打他。”老人對記者說。
見丈夫和公公被帶走,李曉鳳赶忙打電話叫來親戚赶到派出所,看到張磊坐在椅子上彎著腰,已經被打得吐了一地。賀紅亮告訴李曉鳳說,他們犯了傳播淫穢物品罪和妨礙公務罪。當李曉鳳的三哥質問為什么把人打成這樣時,賀紅亮說:“我把人打死了,一切后果由我自負。”他還對后來赶來采訪的媒體記者說:“誰讓你來的?沒經我同意就來?”
8月19日,在繳納了1000元暫扣款之后,張磊被放回了家。張磊的母親心疼地說,張磊回來后,頭上、胸口、腿上和背上都能看到被打過的黑紅色傷痕。在延安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上清清楚楚地寫著:多處軟組織挫傷(頭、頸、兩肩、胸壁、雙膝)。
万花派出所所長賀紅亮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辯解﹐派出所接到舉報電話,所以出警收繳黃碟﹐他認為小診所是公共場所。賀紅亮不斷強調民警也受了傷,對自己和民警動手打人以及民警當日未穿警服的事卻始終只字未提。
*兩個月后被刑拘
張磊被放回了家,因為看黃碟而在鄰里間引起的風言風語也隨著時間的推移平靜下去。9月22日,已于7月份登記的24歲的張磊和22歲的李曉鳳舉行了婚禮。
然而,10月21日下午,寶塔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突然將張磊從小診所帶走,隨后以“涉嫌妨礙公務”將其刑事拘留。10月28日,寶塔公安分局向寶塔區人民檢察院提交材料,報請檢察院批准逮捕張磊。11月4日,寶塔區人民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据不足”為由作出不予批捕張磊的決定,發回公安分局補充偵查。11月5日,被刑拘16天的張磊,被寶塔公安分局以取保候審的形式放回家。12月5日,寶塔公安分局以“案件撤銷”為由,解除了對張磊的取保候審,1000元暫扣款同時返還當事人。由于這個事件派出所處理不當,不久后,上級對賀紅亮作出了待崗處理的決定。
對待崗處理的決定,賀紅亮顯得有些不服气。“我犯了哪一條錯誤?”他不屑地對記者說,這不過是象征性處理一下,“這個所長我還是要當的。”李曉鳳的態度則很堅定:“要是僅對他進行待崗處理我們是絕對不會同意的。”
*張磊精神已失常
11月5日下午,被刑事拘留16天之久的張磊終于走出了寶塔公安分局看守所的大門。這16天,對一直沒有見到他的家人來說顯得格外漫長。終于盼到張磊被放出來,卻發現他的精神有些不正常了。
李曉鳳的姐姐回憶說:“出來后我問他,挨打了嗎?他搖搖頭說沒有。他當時看上去有些呆,但還可以說話。”
11月6日,張磊被家人帶到延安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檢查,被初診為出現精神障礙。7日,李曉鳳和姐姐帶著張磊到市公安局了解案件情況,張磊顯得非常恐懼,他蹲在地上不住地發抖,把自己的手指頭都咬破了。從那時起,張磊就再也不說話了。
11月8日,張磊住進延安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又因負擔不起醫療費于11月12日出院(4天共花去1000余元)。記者見到醫院的病歷上寫著:患者受精神刺激后出現精神异常,表現為不眠,發呆,有時哭笑無常,感到害怕,生活不能自理,反應遲鈍,有自傷行為,有時撿煙頭吃……問話不答,不能進行有效交談,情感淡漠,精神運動抑制,自知力不全……出院診斷:急性應激性障礙。
張磊住院期間的主治醫生、精神神經科的薛藝東大夫對這個病人還記憶猶新:“他當時住在醫院住院部5樓的神經病房,看見什么人都害怕,看見鐵窗也害怕。他經常蹲在牆邊的地上,不敢抬頭,像是認罪的樣子。”
在來自北京市正平律師事務所的向陽律師幫助下,張磊一家人決定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
雙方達協議﹐妻子哭要活潑健康的丈夫
在12月5日案件被撤銷后,張磊和李曉鳳以及家人多次向公安机關提出要求處理。
12月31日下午,由延安市寶塔區政法委張副書記、寶塔區政府辦公室雷主任和寶塔區信訪局陳局長組成的專門協調小組同張磊、李曉鳳的代理律師——北京正平律師事務所向陽律師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商談。雙方最終在4個方面達成了協議:由寶塔公安分局向當事人賠禮道歉;一次性補償當事人醫療費及誤工費人民幣29137元;對辦理本案有關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本協議為一次性處理協議,一經調解各方簽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更不得引起任何是非。
寶塔公安分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孫書記向張磊和李曉鳳進行了賠禮道歉。
李曉鳳哭了﹐她流淚說:“我想起了丈夫被拘留的那些日子,想起了我天天為討公道到政府申訴,想起丈夫回來之后我天天喂他吃藥……只要以前那個健康活潑的丈夫能回來,我就知足了……”
但因為此案而受到強烈刺激的張磊一直低著頭,沒有任何反應。
歷經4個月的風波后終于在2002年最后一天落下帷幕。
*輿論關注
“黃碟”事件經過中國媒體的廣泛報道,在社會上引起轟動。許多中國法律專家認為,夫妻在家中看黃碟不屬于違法行為,警察的行為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沒有理由指責張某”妨礙公務”。
中國的新浪网就”黃碟”事件在网上進行了民意調查,1月1日的結果是,一万多名參与調查者中,有90%多的人都認為,張某夫妻在家看黃碟不違法,警察深夜進入張某家中找黃碟不合法。就”黃碟事件”現在得到的處理結果,有网民在新浪网上留言說,這种由政府出頭解決問題的做法,是對名曰”法制社會”的最大諷刺,只有得到法律的最終裁決,這件事才有意義。
《南方都市報》 指出﹐“去年8月事件發生后,報刊、電視、廣播以及网絡,所有媒體都進行了詳盡的報道。4個多月來,事件的每一個變動和波折,均引起媒體的高度關注,而且,這次大部分媒體的指向惊人地一致,几乎是异口同聲:警方人員涉嫌侵犯公民的隱私權。這和媒體在普通新聞報道上的忌諱重复、標新立异形成了鮮明對比。一個小人物的命運引起全國的媒體這么強烈的關注,這在新中國新聞史上尚不多見。”
《南方都市報》 繼而問到:如果沒有輿論的強烈關注,這個事件到底會向哪個方向發展?當事人的權利能不能最終得到維護?
報導說“任何缺少監督的權力都非常可怕。”
報導最後指出“每一個人的命運都和我相關。每一個人的命運都是我們命運的寫照。每一個小人物的命運都能折射我們的命運。也許,延安這對夫妻的命運,沒有我們的呼喊不會改變。而延安這起事件的“最后判決”,也許從此就給我們每個人私人生活的安宁加上了一道保險。每一人的命運都和我相關,應珍視我們手中的每一項權利。”(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