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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再度在美國控告江澤民迫害人權

2003-10-01 11:37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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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日訊】(法新社芝加哥三十日電) 法輪功學員在美國的律師說,他們已對美國法官決定撤銷法輪功學員對中國領導人江澤民的控告案,再提出上訴。

法輪功學員要求本案法官重新考慮撤銷對江澤民控告案的決定,並接受一項修正後的上訴案,他們指控江澤民親自下令迫害法輪功學員,以鞏固自己的權力,提高他的地位、增加個人的財富。

本月稍早時承審法官肯尼利撤銷法輪功對江澤民進行種族滅絕與集體刑求的指控案,他們認為江澤民作為前國家元首,不應被起訴。

不過今天法輪功學員在芝加哥法院提出的上訴案中,原告律師指稱,前國家元首在位期間的個人或犯罪行為,日後遭受國際法院審判的案例,顯而易見,最著名的是前智利強人皮諾契特與前菲律賓總統馬可仕遭受國際法院的審判,就是最佳例證。

關於江澤民案,律師指出,這位資深的中國政治元老,在中國打壓法輪功學員的行徑,「違反他的國家法律與國際標準」,這些違法行為,實際上不能享有豁免。

馬希律師在聲明中說:「刑求與迫害,已成為全人類公敵。」(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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