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報導系列(三) 教育問題無從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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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0日訊】亞洲時報曾慧燕10月7日報導﹐中國內地的教育存在重大問題,一直是人所公認的事實。民辦學校濫收雜費、適齡學童失學、學校因受政府制肘而未能建立自己校風等問題屢見不鮮,中國政府一直聲稱有完善的教育政策去解決,奈何這些政策似乎遲遲未見實效。

民辦學校向學生濫收雜費,早已不是新聞。《瞭望》周刊發表文章指出,國家發改委公布的數據顯示,教育收費問題已經連續3年成為全國價格投訴的頭號熱點。有專家估計,保守計算,十年來教育亂收費達到2,000億元。南京一家調查公司的調查結果顯示,中小學已經名列”十大暴利行業”。

根據中國法律,民辦學校法人屬於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但其對民辦學校法人治理機制的規定籠統。民辦學校在經營過程中存在一定風險,甚至可能破產。法人治理結構滯後,加上監管體制不足,使這些學校濫收費用成風。學生、家長及社會的利益均得不到保障,甚至投資者的利益也可能受損。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等價交換和公平競爭原本是市場運行的基本規則。但由於學校運行機制完全由政府主導,義務教育學校缺乏有效、公開、公平的教育財政預算、撥款、審計和評估制度,導致投入、資助失衡;公辦學校受政府保護,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沒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與政策環境,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平等地位;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學校不能在公平條件下競爭,結果是真正實現教育走”市場路線”的目標遙遙無期。

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不公平競爭,另下方面政府對學校作統一標準評估,缺乏市場的評價與反饋,也令這些評估流於平面和理想化,不能貼近真實市場標準。

中國教育管理體制的最大問題,可能在於政府對學校的權力過大,令區域的自主管理權力不足。部門之間在教育資源配置方面的力量分散,中央與地方統籌管理教育的權限不明晰,種種因素也令教育事業未能健全發展。

另一方面,政府對教育治理的錯位,也令教育發展未能完善。法律規定中國人民享有9年義務教育,但政府對這一公共服務領域卻投入不足,不符合建設公共財政框架體系的需求。很多弱勢群體如農村轉移人口、社會低收入人口、農村和邊遠地區人口等,政府對他們的教育補償和優先扶持均不足夠,使這些弱勢社群失學問題遲遲未能解決,反而越趨嚴重。

更嚴重的是,政府未有盡力宣揚教育的重要性,學校和培訓機構對市場的教育需求和百姓的教育需求缺乏了解,致使當面對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近期利益和長遠利益選擇時,政府管理部門和其他辦學單位領導往往變得急功近利,寧願捨棄周期較長、效益較滯後、成本較高的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使”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和教育優先發展”的目標淪為空中樓閣。

要解決教育方面千絲萬縷的問題,可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事。現階段,教育部門直下放更多權力予區域,讓其擁有更多教育自主權。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必須能作公平競爭,才能互相駢進、提高教學素質。中國教育的根本問題在於其法規發展未健全,結果是再好的政育計劃、政策也只能流於理想化。要建立適當的監管基制,要平衡學校的教學自由和其管理、收費標準,才能避免民辦學校的教學素質提高了、其高收費卻令普通平民難以負擔的吊詭情況。

已故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曾對意大利知名記者法拉奇表示,中國的最大問題在教育。但他其後在內部會議稱,他說的教育實際上是指政治教育。他這番奇怪言論至今仍對中國教育有莫大影響。時至今日,上至中央,下至地方官員均認為,教育最大的問題在於政治教育。人們談及教育問題時,仍然混淆了正常全民教育和灌輸政治思想的黨內教育;兼在兩種教育有突時,必須以政治思想為先。中國一日未能面對鄧小平內外不一的言論所帶來的壞影響,中國的教育問題就不可能從根本得到解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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