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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稱“張俊以案”不大 涉案金額未上億

2003-10-24 14:2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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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4日訊】音樂人張俊以去年事發之時,曾被報道為涉嫌詐騙被拘捕,涉案金額上億。現在正式被起訴其罪名為“行賄”和“誹謗”,并沒有上億的涉案金額。

  據中華网10月24日報道﹐前日就有媒體針對罪名的改變報道,“直接原因是涉案人物眾多,關系極其复雜,屬于重大保密范圍”。

  不過,記者前日從查辦此案件的北京檢察院第一分院卻得到了另外一种說法,“張俊以案件太普通了,怎么會屬于重大保密范圍呢?

  我們經手的案件大多都跟名人有關,我們辦的大案又很多,張俊以在這里就是極其普通的一個。他行賄就是個人行為,不算對社會造成巨大不良影響和后果這個因素,(單從數額來看)根本不算什么大案,我們覺得沒有對媒體公開的必要!不管案件大小,我們都要按照程序來遞交給中院判決!至于到底需要多長時間定案,“一切都由法院來決定,我們現在也一樣在等結果出來!”同時希望媒體在結果出來之前不要再炒作該案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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