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控告警署無理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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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二日電)上海市民賈方鈞因未攜帶身分證遭員警盤查,並被警署拘留十一小時,他在要求警方說明遭拒後,決定控告警署無理拘留。

北京新京報報導,賈方鈞是吉林省吉林市人﹐在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化細胞研究所工作。賈方鈞的訴訟狀指出﹐二月十七日晚間十一時﹐他在上海市漕溪北路被徐家匯警署的警員盤查。由於賈未隨身攜帶身分證﹐被帶往警署調查。

他說﹐在警署內﹐並無警員詢問他或聽取他的陳述﹑申辯。直到第二天上午九時被釋放﹐已扣押近十一個小時。釋放時﹐賈要求警署說明扣押性質並出具書面文件﹐但遭拒絕。

事發後﹐賈向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提起行政覆議。徐匯分局認為﹐警署對賈實施行政強制行為符合有關規定,對他的請求不予支持。報導說,賈已向徐匯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確認被告警署限制原告人身自由違法﹐並判令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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