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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歌星朴志胤酒後駕車可能被廣告主索賠

2003-11-07 09: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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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漢城七日專電)以一首冷艷舞曲「成人式」打響兩岸三地中華圈的南韓美女歌星朴志胤,因酒後駕車被警方處以停用駕照一百天的處分後,正面臨著廣告主以破壞代言商品形象的理由,準備向她索取鉅額賠償的命運。

據瞭解,朴志胤曾於十月二十七日,駕車經過漢城清潭洞十字路口時,被警方以酒後駕車逮捕。當時,朴志胤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測定值為0.051%,她被以違反「道路交通法」罪名,處以停止駕照一百天的處分。

與朴志胤簽有廣告合約的洛山休閒裝品牌Maypole公司,鑑於其商品形象代言人朴志胤酒後駕車一事曝光,正在研究對她起訴索賠的問題。

據悉,朴志胤於今年一月與Maypole簽下一年三億韓元的休閒裝廣告合約,並拍了一部電視廣告。合約書中規定,當形象代言人損害品牌形象時,需付出約兩倍的違約金。

Maypole公司公關主管表示,雖然對於朴志胤的酒後駕車事件感到十分遺憾,但仍將研擬如何懲罰其酒後駕車的錯誤。暗示著將對破壞其商品形象的朴志胤採取索賠等法律措施。朴志胤於今年春季,與有「韓國舞男」雅譽的歌星兼製作人朴振榮所主持的JYP娛樂公司的經紀合約已期滿,雖然曾傳出朴志胤以鉅額合約金與某唱片公司簽約的消息,但據悉,她至今尚未選定經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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