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9日訊】原廣東省高級法院院長麥崇楷,因嚴重違紀違法案件12月19日在北京接受審訊。
據北京晨報12月19日報導,原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麥崇楷,於1989年1月至1998年2月任職期間,爲其子經商取得高額貸款;與其子同流合污,收受賄款1013萬元;個人收受賄款174萬餘元;道德敗壞,生活糜爛。於2003年10月遭到查處。
隨後,麥崇楷被開除黨籍,撤銷了其九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和廣東省人大代表資格,並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據悉,麥崇楷一直被關押在秦城監獄。北京法院將審理此案。
網友質疑,為什麼這樣的官員還能步步高升?高級法院院長貪贓枉法,其任職期間會有多少冤假錯案?更有網友感嘆,管法律的都這樣,還有什麽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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