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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紀元記者2月20日訊】香港《東周刊》刊登本地女星被虐裸照事件,淫褻物品審裁處昨天覆核聆訊,維持原判,把有關封面列為第三類淫褻物品的判決。
淫褻物品審裁處認為,有關封面被刻意放大,作者明知主角或是涉及性暴力事件的受害人,也知道事主已報警,但仍刊登相片,令勒索的壞人奸計得逞。
淫褻物品審裁處認為,有關相片並非新聞或娛樂資訊,刊登的目的只是為了提高銷量,賣弄色情和暴力。
當局稍後把案件呈交律政司,研究正式對《東周刊》提出刑事起訴。
以裸照為封面的《東周刊》在各界強烈抗議、警方重案組介入調查、特首高官開口譴責下,旋即被搶購一空,但老板楊受成表示羞愧,宣佈把該周刊停刊。這類事件在香港報刊史上還是第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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