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今日中國 平民遇冤案只能認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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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2月25日訊】讀者1月25日來函照登。

無論哪一天打開當天的報刊几乎到可以見到各地警察違法違紀的報道,見多不怪早就習以為常了。先前我還不大相信,今天總算信了!在世風日下社會道德淪喪的時期還有誰會對警察苛求呢?我女儿一年前曾与其初中同學z談朋友數月,此間z几乎每天都到我家來吃飯,其据說有正式工作卻常常整天泡在我家以至我有事需要外出也不敢离開,家里几本很有用的工具書也不翼而飛,我怀疑是z拿的,因為此間沒有其它人來過。后來我女不愿繼續与之交往,此間z曾向我女借過3000元未寫借條,一直拖欠不還。多次交涉無效。任何社會制度對于無賴都是無能為力的。

前不久我女約了几個朋友將z毆打(未造成傷害)并奪下z的手机,令其歸還欠款后來取手机。此后z家沒有及時報告警察,而是積極活動多方托人情,找關系,非將此案定為搶劫罪不肯罷休。z父 据說是國家机械工業總局干部,從其住房條件看不會高于副處。當然用住房判斷級別是靠不住的,官大也不一定有背景。直到20多天后我女及涉案另4人被公安机關刑事拘留,但一直未向其本人及家屬或單位宣布處理決定,所謂刑事拘留是我們的主觀判斷,有關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也始終未見到任何相關的法律文書。找市局,人家說哪里的事由哪里解決,讓找分局辦案人員,可我們連辦案人員是誰都不知道,到了分局看守所,根本不能向里面任何人通電話,概不接待,送衣服也不收。本人認為本案事出有因是以索回欠款為目的的過激行為不具備搶劫罪的构成要件。雖以后可能被檢察机關或法院否決,但肯定會拖很長時間,況且z家如在檢法兩家內部有關系就更難說了。今日中國平民若遇到錯案冤案只能認倒霉,糾正起來極其困難。如此拖下去這几人的工作或學籍將會丟掉,對一生的影響極大。君不見不少人耗盡半生精力,放棄生計,賣掉住房奔走半生討說法,最后能在有生之年見到那一紙空文就算不錯了。不會有人對冤錯假案負責。更何況檢、法否定后,公安還可以做出勞教的行政處理……在一個以權代法權大于法的制度下,老百姓哪能有安全感?

反复考慮后我只好也采取z家的辦法,可謂兩害相權取其輕。托了一位頗有門道的關系人找到其在本地公安机關的關系從中周旋。最初反饋回來的消息果然表明這起案子的立案本身就是一起典型的人情案(即辦案單位受關系人之托,將伸縮余地較大的案子按照關系人的意愿向其傾斜,有z家的人情、關系當然要盡量滿足其要求)按照當事人的話說,z家的确在公安局有人,辦案的派出所也受到了壓力,否則根本立不起來。故此周旋起來難度較大,不過其表示會盡力而為。當然是需要金錢開路的。最初我准備了一万元現金,后來關系人說怕不夠,准備2万吧。

3天后關系人帶我們在西四一家檔次較高的飯店會晤了看守所負責人,這頓飯局花費700余元。談到錢時,這位老練的經驗丰富的負責人獅子大開口,索要3万元,連我們的關系人也吃了一惊。此人長于算計,報出的价錢既可以將一個普通家庭多年積蓄基本掏空又不致于數額過高而被拒絕。此時除了照辦外別無辦法。我打電話給朋友讓其盡快開車送來1万元到飯店。負責人收下3万元錢后表示,3-5天后不見人出來就全額退款。似乎我們是在談一筆生意。

2天后5人全部獲釋。始終沒有任何書面處理決定或通知。就連領人的信息也沒通知我們家屬或單位而是通知了關系人又由關系人轉告我們的。人出來后才得知,另一位家長也為此給了簽字的局長2万元,我交的那3万元由几位辦案的預審人員分了。總共花費5万元。一個簽字价值2万我還是頭一次听說。其他家長我們未接触是否也送了錢不得而知。而這些公安机關的灰色收入几乎就是公開的秘密,當然錢是進了私人腰包。至今數月過去仍未見任何法律文書,也沒有跡象表明本案移送檢察机關。而根据我國現行法制公安机關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無論刑事拘留抑或治安行政處罰都必須有相關的法律文書,然而自始至終任何書面文書都沒有見到!出于對錯綜复雜的關系的恐懼,我們不敢說話也不敢去問。

常听說今日中國審判民事案件的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兩頭通吃。今天才知道警察(這里特指公安机關的警察)原來也是一樣德行。一個社會不怕盜匪的存在,怕的是警察成為盜匪、綁匪。如今我們也只盼盜亦有道而已。問題的要害在于辦人情案小題大做。以上所說公安机關指的是北京地方公安,排除鐵路、民航公安机關。

出于對孩子的處境,對于我們關系人的安全的考慮,我暫時不能透露有關人員的詳情,但我已經記錄了有關細節,并在境外備份,今后适當時机會將這一切公之于世的,時間遲早而已。我已做好一切准備,一旦我本人非正常死亡、失蹤、被捕、遇到天衣無縫的車禍等事故,會有人(當然不是我的親屬)將一應材料送交各級檢察机關、紀檢監察机關、立法机關。

以上內容是真實的,我現在的目的不是舉報。讓有關人士知道今日中國社會腐敗到何等程度是我的目的。供參考。已經預留了有效e-mail ID,其實即便不留要查找我還不是易如反掌?不知您有無气量、勇气正視,或者見怪不怪或認為我少見多怪?

一位中國公民 即日于公安部“愛民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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