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鍾海泰巴拿馬市三日專電)巴拿馬海事局海洋資源司宣佈,從二月一日起實施今年第一次禁捕海蝦令,禁捕期間為六十天,至四月一日解禁。
海洋資源司說,太平洋沿岸各漁船不得撈捕海蝦,凡違反法律規定者,不但沒收漁具,漁獲,還將處以罰鍰。
海洋資源司表示,海蝦在這段時間交配繁殖,因此,實施禁捕是為使海洋資源能永續發展,呼籲漁民配合確實遵守法令。
巴拿馬從去年開始實施二次海蝦禁捕,一次在每年二月,另一次在九月。
巴拿馬所實施的禁捕海蝦規定,已經獲得薩爾瓦多支持,和巴拿馬採取同步禁捕政策。(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