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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实施禁捕海虾两个月

2003-02-04 13:5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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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钟海泰巴拿马市三日专电)巴拿马海事局海洋资源司宣布,从二月一日起实施今年第一次禁捕海虾令,禁捕期间为六十天,至四月一日解禁。

海洋资源司说,太平洋沿岸各渔船不得捞捕海虾,凡违反法律规定者,不但没收渔具,渔获,还将处以罚锾。

海洋资源司表示,海虾在这段时间交配繁殖,因此,实施禁捕是为使海洋资源能永续发展,呼吁渔民配合确实遵守法令。

巴拿马从去年开始实施二次海虾禁捕,一次在每年二月,另一次在九月。

巴拿马所实施的禁捕海虾规定,已经获得萨尔瓦多支持,和巴拿马采取同步禁捕政策。(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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