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9日訊】(中央社台北九日電)中國大陸外經貿部日前公布對進口滌綸短纖維反傾銷調查的終裁決定,以及對被調查產品徵收反傾銷稅的決定。這項反傾銷稅實施公告期限自二○○三年二月三日起五年時間。
新華社報導,根據公告,自今年二月三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南韓的滌綸短纖維(該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稅則號中列為:55032000、55062000)時,應依據終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反傾銷稅率(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十八不等)向中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
此一反傾銷稅實施期限自二○○三年二月三日起五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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