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夏啟文3月26日報導)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政府職能轉變,近年來中國出現了越來越多的非政府組織。它們在提供社會救助和促進公共利益等方面扮演著越來越重要角色。盡管中國當局肯定這些社會團體對社會發展的正面功能,但是在政府在法規和管理方面對這些民間團體卻設下許多限制,使得社會團體無法全面發揮其社會功能,甚至使得許多有心為社會盡一份心力的人士因為種種限制而無法付諸行動。
*掛靠單位*
北京作家王力雄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的時候表示,中國政府不允許非政府組織完全獨立於政府控制之外,所有的社會團體都必須在民政部登記,並且“掛靠”在某個政府主管單位之下。這對組織社會團體和團體的獨立性都有很大的影響。王力雄說:“因為中國的民間組織它首先都必須要有一個掛靠單位,另外還必須經過民政部社團司的審批,這個審批過程就是一個嚴格的篩選,對於很多的組織都是不予批准的。另外尋找掛靠單位也是很大的問題,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是做不到的,所有中國的非政府組織實際上都必須要有一個政府的掛靠單位,就是由政府部門對其進行管理和指導,但是到一定的時候這個單位就可以決定你的生存、領導人和組織宗旨,都是可以被干涉的。”
*萬延海遭遇*
關注愛滋病問題和致力救助愛滋病患者的“北京愛知行動計劃”的所遭遇到的困難就是其中的一個例子。該組織由於向國際社會公布了河南上蔡縣某村村民集體賣血而感染愛滋病的情況而在2002年7月初,在聯合國的中國愛滋報告發布不久,被其掛靠單位突然終止掛靠關係,使該組織成為“非法組織。”“愛知行動”創辦人萬延海說:“如果只是說道義上的呼籲、研究都還沒有什麼問題,但當我們試圖幫助那些比較困難的村民去做社會交流、社會組織工作、互助幫忙的工作,我們就遇到很多麻煩,我們的同事和朋友被拘留、被警告,我還沒看過那個民間組織象我們一樣遭遇到這麼多的困難。”
“愛知行動”的創辦者萬延海在被安全部關押長達一個月被釋放後,試圖讓愛知行動繼續成為一個合法的公益性團體,但是由於找不到掛靠單位,只能將“愛知行動”以工商盈利機構的方式登記。但是一旦成為營利性的工商機構,除了每年要到工商部門參加年度檢查,而且無法享受非盈利性公益機構應有的權益,將面臨必須交稅和無法接受企業、個人大額捐款的難題,還有許多其他的社會團體也都面臨同樣的問題。
*迴避政治*
現執教與喬治-梅森大學的原國務院中國問題專家韓林(Carol Hamrin)表示,中國的民間團體必須小心迴避任何政治敏感的議題,以避免遭到當局的介入和壓制。韓林說:“目前的管理制度所造成的一個嚴重問題是,官員們擁有很大的決定權,他們可以單方面地決定什麼是被允許的、什麼不是。有時甚至只是根據大環境的狀況來決定,比方說在政府即將召開重要會議的時候,如果有人發表了讓政府感到難堪的報告就很可能會遭到麻煩,但是這如果是在幾個月前所發表的,可能就不會遇到這種狀況。這使得非政府組織的發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民間組織也很沒有安全感。”
不過,北京協和醫院流行病學教授張孔來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的時候指出,民間團體在進行各項工作的時候如果能和政府建立良好的關係,或是依照政府的政策來做,就會容易的多。張孔來說:“為什麼我們還能夠做呢?就是我們按照政府規定的愛滋病中長期計劃和五年行動計劃,這我本人也都參加制定的,我們做的也都符合國家的大方向的。”
*政府干涉*
也因為如此,中國的社會團體在推動許多議題的時候有時候會感到束手束腳,十分無力,和西方國家非政府組織在推動政府改變政策和採取行動方面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有很大的差距。曾經參與中國環保團體“自然之友”的活動人士王力雄說:“象中國的民間環境組織就存在著很大的缺陷,世界上任何的環境組織扮演的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壓力的功能,對於危害生存環境的行為透過壓力來表達,或是透過媒體大面積的傳播把它的理念推廣,這都是非常重要和有效的方式,中國的環境組織是絕對沒有人敢這麼做的。比如說政府要做的三峽大壩工程或青藏鐵路工程,要有任何環境組織敢對這方面說話的話,馬上面臨政府的嚴厲干涉,甚至就不能存在。”
*政府心態應轉變*
關注中國非政府組織發展的人士指出,目前外國的非政府組織在中國並沒有得到合法的地位,這除了會降低外國組織在中國進行各項工作的意願,也阻礙了外國對中國非政府組織提供協助和經驗交流的機會。活動人士呼籲,中國政府必須逐步地減少對民間組織的限制,並協助和鼓勵非政府組織在社會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這一方面有助於減輕政府本身在社會服務功能方面的負擔,也可以促進民眾透過支持和參與這些組織來為社會做出貢獻,並凝聚公民社群意識。而非政府組織在中國的發展,政府心態的轉變是重要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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