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指稱台灣侵害智財權情況仍嚴重改善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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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郭無患華盛頓五日專電)美國布希政府在最新對國會提交的二○○二年貿易協定報告中指出,智慧財產權在台灣遭侵害仿冒的程度仍然非常高,去年台灣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進展非常有限;依照美國行政部門的這項看法,台灣從今年特別三○一優先觀察名單除名或降級的可能性不高。

美國貿易代表署在這份對美國國會提出,極為重要的二○○二年貿易協定報告中說,美國行政單位對智慧財產權在台灣遭到侵害仿冒的情況嚴重關切,並持續第二年將台灣列名特別三○一優先觀察名單。

台灣在一九八九年被美國列為特別三○一優先觀察國家名單,一九九○年降為一般觀察名單,九三年「升級」為「優先觀察國家的立即行動國家」,主要是美國關切著作權協定未能按原協議內容通過,美方提出一「立即行動計畫」,後由於台灣當局的努力,美方並未實施貿易制裁;九六年到九八年台灣連續三年自名單中除名,九八年到二○○○年再度「上榜」列為「一般觀察名單」。二○○一年升級到優先觀察名單,去年依舊維持在優先觀察名單中,主要原因就在於美方認為台灣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力。

貿易代表署表示,雖然台灣當局宣布二○○二年為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年,但光學媒體(意指CD、DVD等碟片)仿冒、未能關閉仿冒及智慧財產侵害設施,以及出口海盜及仿冒產品等情況依然存在,導致美國要求台灣政府進一步改善其執法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架構。

這份報告並指出,台灣應美國的要求,正在修訂其著作權法,未來對網際網路相關的資料轉換,例如技術性保護措施,相關資訊的電子版權等都將加以規範;但美國政府與業界對最新的草案已經表達看法,認為不應免除公眾犯行(publicoffence)的責任,並要求業者在執法對違犯者採取行動之前要提出指控,否則新修訂法令仍不足以適切保護智慧財產權。

貿易代表署強調,美國將持續監視台灣對抗高智慧財產權遭到侵害與仿冒的進展,特別是台灣政府是否積極執法,採取打擊仿冒的積極行動,並努力降低違反智慧財產權的所有型態,美國期望就台灣著作權法修訂與台灣政府合作,使其符合國際智慧財產權規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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