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二日電)付費頻道即將上路,外界仍有不少疑問,台灣有線視訊寬頻產業協進會今天表示,有線電視業者經營加值服務,是迎合國際數位化發展趨勢,配合國家數位政策與終身學習法,完全尊重消費者收視權益與自主權,因此推動數位電視沒有延宕的理由。
有線視訊寬頻產業協進會聲明表示,行政院新聞局去年底起陸續核准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經營數位電視頻道,地方政府針對數位電視頻道費率進行審查,雖非法律明文規定,協進會會員基於和諧服務原則,予以尊重和配合,但部分人士對此項新興服務未盡瞭解,因此說明如下:
一、政府將「數位台灣」列為「挑戰2008」國家重點,業者推動數位電視,不但配合政府政策,也是符合世界潮流。
二、消費者擁有自主權,既有權益也不會受到影響,觀眾喜愛的基本頻道節目每月可從系統拆取可觀版權收入;例如HBO每月可拆四千萬元左右,HBO等頻道商不可能同意系統業者將其移到數位頻道,從零開始爭取訂戶。
三、現有電視機只要裝設數位機上盒(DSTB),即可收看數位電視訊號,業者本身不生產機上盒,因此以租或賣方式提供給民眾,業者歡迎政府對民眾提供實質補貼。
四、機上盒普及率達五成以上,分組付費制度即可實施,屆時各種分眾可依需要訂購喜歡的頻道組合(基本+付費頻道)。
五、數位加值頻道根據製作、購買、播送成本,設計收費費率,除非另有財源補貼(如宗教頻道、政府頻道),否則依市場機制決定供需關係,權利義務也都有定型化契約加以約定,因此不致發生強迫訂購情形。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