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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原宣傳部長及粵交通廳長被開除黨籍

2003-07-24 23:2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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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4日訊】大紀元香港記者報道/廣州市原宣傳部長黎元江,以及廣東省原交通廳長牛和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遭開除黨籍,並建議免去行政職位,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黎和牛是廣東省近年因貪污受賄問題被查處的最高級官員。

廣東省紀委、省監察廳昨天宣布對黎元江和牛和恩的查處情況,身兼《廣州日報》社長的黎元江,涉嫌多次受賄及接受禮物,在過去十年間貪污超過一百七十萬元人民幣,並要承擔報社逃稅二千六百多萬元的主要責任;而牛和恩涉嫌受賄近三百萬元人民幣,濫用職權,給國家帶來超過一億元的經濟損失,他並多次參與境內外的賭博活動。

黎元江於一九九一年起擔任《廣州日報》社長至二00一年。因為任內出色的表現,獲提拔擔任廣州市委常委和宣傳部長。

黎的違法行為,還包括於一九九六年至二000年期間,同意《廣州日報》社通過香港一家印刷器材公司,代理購買印刷機生產線和設備,又買下該公司滯銷的二百多噸紙張,從中收取一點九萬美元和一萬港元賄款。黎元江又被指道德敗壞,生活靡爛,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的性關係。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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