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誰為超期羈押的良心犯鳴冤

劉曉波(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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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9日訊】受到境外輿論關注的异見人士楊建利,最近被允許見了他的律師莫少平,据莫少平律師介紹,楊建利案可能于7月28日開庭,將以“間諜罪”和“非法入境罪”被起訴,至此,經過一年多音信全無的日子,關心楊建利案的人們,終于能夠得到極為有限的信息了。在此期間,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美國國會先后通過決議,指責中國政府對楊建利的超期羈押,呼吁立即無條件釋放楊建利。

在中國,超期羈押、刑訊逼供和律師辯護難執法犯法的常態,甚至就是司法頑症,由此制造了數不清的侵犯人權的錯案冤獄。其中,尤以超期羈押最受社會病詬。因為,某一公民的突然人間蒸發,不僅是受害者本人的身心遭到雙重虐待,而且對于受害者的家人而言,也是難以忍受的精神虐待,對長期失蹤且生死不明的親人的牽挂,甚至會把正常人逼出精神病。以至于,許多受害者的親人在無可奈何之中,只求能得到親人的确切消息,哪怕是被判重刑的消息,也比音信全無要好。就我知道的案例而言,現在仍然被關押的楊建利、楊子立、黃琦、何德普等良心犯的家人都曾有過此類無奈情緒的流露。

說來也巧,從今年5月開始,大陸最高檢察院對超期羈押展開清查,7月22日,新華社以“檢察机關重拳整治超期羈押”進行了報道,24日的《南方周末》也發表題為“治超期羈押頑症要動真格了”的長篇報道。最高檢察院副檢察長趙登舉在新聞發布會上向社會透漏:1998年至2002年,檢察机關累計監督糾正超期羈押30余万人次;截至7月21日,今年的超期羈押專項清理工作,累計糾正檢察辦案階段超期羈押359人,現在已經沒有一個人被檢察机關超期羈押。

那么,我要問最高檢察院:楊建利從去年4月26日被捕到今年7月8日獲准見律師,經過了整整438天的黑箱關押,為什么不在清查之列?還有黃琦案、新青年學會案、劉荻案、何德普案等等,無一不遭受超期羈押的迫害,為什么不進行清查?此次檢察机關對超期羈押案件的清查,無論是30多万人次還是359人,這些良心犯的怨案也決不會得到清查。由此可見,最高檢察院的副檢察長所謂的“現在已經沒有一個人被檢察机關超期羈押”的宣布,顯然只是針對刑事犯罪而言,而大量的政治犯或良心犯則不在此列。

司法正義的重要原則之一是“平等對待”,而中國卻沒有這樣的司法正義,即便是清查帶來的“遲到的正義”,也是區別對待。中國政府從來都對外宣稱:“中國只有刑事犯而沒有政治犯或良心犯”,但在具體的司法執行中,對良心犯与刑事犯的區別對待則是公開的秘密,中國的良心犯無法得到平等的司法待遇,已經成為制度非正義的常態。

前不久,多家媒體都報道一樁冤獄:一個完全清白的廣西興業縣高峰鄉農民謝洪武,僅因家庭出身不好,就被怀疑“私藏反動標語”而深陷囹圄二十八年——從上個世紀的1974年6月24日到新世紀的2002年10月30日——等謝洪武終于被無罪釋放時,他已從一個總是笑眯眯的健康青年,變成了一個白發蒼蒼、腰彎背駝、喪失記憶、口不能言的植物人般老人。

与中共司法制度下的無數起超期羈押的冤獄相比,這是一起極端黑暗的“四無”冤獄:無案卷、無罪名、無判決、無期限。以至于,由于謝洪武在人間蒸發的時間過長,他的存在不僅被親人及鄉里遺忘,甚至被抓他關他的公安局所遺忘。顯然,只有司法正義的極端匱乏和司法人員的毫無人權意識,才會在無證据、無起訴和無宣判的情況下,讓無辜者与鐵窗相伴二十八年!讓一條鮮活的年輕生命過早地變成行尸走肉。而錯抓錯關謝洪武的公安局和具體執法者,卻沒有得到与其罪責相适應的處罰,國家也沒有對受害者提供与其受害程度相适應的補償。

顯然,在党權至上的制度非正義之下,法律主要是一党權力意志的律法化表達,最高目的是為了維護獨裁統治,從來就沒有過司法正義可言。更進一步,專門針“政權敵人”(异見人士)而制定的法律,不僅大都是惡法,而且“惡法”也經常得不到遵守。

對于一個社會來說,最大的正義理應是制度正義,即基于保障人權和限制權力的普世道義而形成的經濟、政治和司法等制度。而最大的制度非正義,就是以保障強權為首要目的獨裁制度。強權制度即便再有效率再穩定,也只能是暫時的。因為,非正義制度与人性為敵,根本無法保持長治久安。正是基于制度正義對一個社會、一個國家的首要意義,英國著名法官丹宁才會以絕決的態度聲言:當司法審判事關社會公正的基本原則時,法官決不會考慮其判決的政治后果——無論這政治后果可能涉及到國家利益或社會穩定——“如果某种后果是叛亂,那么我們不得不說:實現公正,即使天塌下來。”而事實上,實現制度性正義,非但不會導致天塌地陷,反而唯有保障個人自由和權利平等的社會公正的實現,人類社會才能保持良性秩序和持續發展。在當下中國,爭取到由制度所保障的平等的自由權利,才是民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根本前提。

制度非正義只能靠恐怖統治來維持,司法上的區別對待也就自然成為常態,它使政治性的良心案變得極為敏感,關注此類案件的個人風險也隨之加大,在某种程度上,大陸的民間維權運動對刑事案和良心案的關注,也被迫与官方的區別對待保持一致,一些知名知識分子敢于為刑事類冤案(如孫志剛案)大聲疾呼,但對楊子立和劉荻等人的政治性案件則保持沉默。

最近,杜導斌先生呼吁民間社會關注被超期羈押的劉荻,理應得到大陸民間維權運動的響應,向檢察院公布的舉報電話(010-68650468、65252000)和(E-mail :)投訴,參加舉報的人越多越好。因為,要想改變中國的制度非正義和歧視性司法的現狀,民間維權運動就必須超越外在恐怖和內在恐懼,拿出突破官方設定的界限的民間勇气,不僅關注刑事性冤案,也應該關注政治性的良心犯們。只要關注的人逐漸多起來,此類案件的敏感性和風險度也就會隨之降低,直到最終消失。

2003年7月25日于北京家中

──原載《議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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